近期,我国多个地区气温大幅攀升,带动用电负荷激增,特别是京津冀、山东、河南等11个地区近期正经历连续性高温,全网用电高峰期提前到来。作为用电大户的工业企业,尤其是水泥企业让电于民是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
浙江新提“空调负荷”、“移峰填谷”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了《2023年浙江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通过全面排查负荷资源现状,深度挖掘空调负荷潜力,鼓励企业实施移峰填谷,落地落实需求响应、强化节约用电宣传等各项举措,确保居民企业生产生活可靠供电。其中,“空调负荷”以及“移峰填谷”两项内容为浙江今年需求侧管理文件中新提出的内容。
另据了解,自6月1日起,浙江开始执行电网新输配电价,最新电价政策对用电价格分类、工商业用电电价组成以及执行电价进行调整,同时设置了优惠激励政策。
安徽省调整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段
日前,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迎峰度夏(冬)期间用电峰谷时段划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是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段
二是调整季节性尖峰电价温度触发条件
触发条件由日最低气温≤-5℃或日最高气温≥36℃调整为日最低气温≤-3℃或日最高气温≥35℃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尖峰电价加价标准仍按0.072元/千瓦时执行。
三是完善应急跨省购电预告机制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因应急跨省购电产生的损益,原则上按照“月预告、周修正”方式发布。在月末3日前公布的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中公示次月应急跨省购电预计损益标准,次月内根据工商业用电量和应急跨省购电实际情况,每7天滚动修正一次并进行公示,次月结束后公示上月应急跨省购电损益最终结算标准,将进一步保障用户知情权和用电需求。
福建全省工商业用户6月份用电产生电费按最新电价政策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落实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即全省工商业用户6月份用电产生电费按最新电价政策执行。此次电价调整对象为全省工商业用户,除执行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外的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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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布“电力需求侧响应”
7月5日,国网四川电力发布“电力需求侧响应”。所谓“需求侧响应”,就是接受电力公司邀约,主动改变用电的时间,比如有条件的工商企业,把中午的生产挪到晚上去,既能享受峰谷电价红利、节省电费,还能避免电力通道“拥堵”。
据悉,四川省发改委此前曾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确定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新的电价机制。
调整分时时段
调整尖峰电价机制
通过用电时段调整,更科学覆盖工商业用户的用电高峰,同时,延长尖峰电价执行月份,意在引导用户合理调整用电时段,在夏冬两季负荷高峰时段主动错避峰用电。
重庆要求工业企业服从属地政府有序用电安排
7月6日,重庆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和节约用电专题会。要求工业企业,积极响应电力供给侧需求,服从属地政府有序用电安排,合理调整生产经营计划,采取错峰生产、避峰让电、迎峰检修、调班运营等方式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
2023年迎峰度夏工业企业节约用电工作指引
一、加强节能管理
1.设备更换。及时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的生产设备,积极投用高效电动机等节能型产品,采用高效率照明设备、线路,降低负荷、减少电费。
2.设备维护。提前检查制冷热设备(空调、冷库)等运行状态,及时检修更换易损件,确保设备高效运行。
3.余能利用。增设节能装置,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势能和余热。
二、优化负荷管理
4.负荷摸排。摸排生产线各类设备用电情况,高峰时段关停不必要设备,通过柴发保供、调整生产时序等措施降低负荷,将可调负荷纳入需求响应能力。
5.电源控制。增加线路可控回路,分别控制响应设备开关通断,实现精准负荷管理。
6.错峰生产。合理安排生产计划,5、6月移峰生产,提前准备存储量;利用峰谷电价政策错峰生产,优化调整冻库、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特殊行业生产时间。
三、员工节电引导
7.生活节电。统一同宿舍同班次,减少宿舍保留负荷,培养节电意识,引导员工带动家庭、朋友共同节电,营造良好氛围。
8.集中休假。在盛夏期间,以年休假、高温假等形式组织员工集中错时轮休,引导员工携家人外出避暑,关爱员工身心健康。
9.托管服务。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办公区增设儿童托管中心,提供作业辅导及儿童看护等服务。
据水泥人网近期消息,多个地区水泥企业为响应有序用电号召,同时结合各自经营销售情况,开启夏季错峰生产。
部分地区发布的夏季水泥错峰停产计划
山东省:在2023年7月1日0:00-7月31日24:00期间,各水泥熟料企业每条熟料生产线错峰停窑15天;
江西省:7-8月份暂按不少于13天开展;
河北省:冀中南30家水泥熟料企业6月3日0时至6月17日24时停窑15天;
河北唐山市自7月2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执行加严管控措施。水泥熟料行业。处置污泥的企业按照核定的最低负荷生产,保障重点工程、“一港双城”项目、水曹铁路的水泥企业定向生产供应,其余企业停产。粉磨站在执行7月份管控措施基础上7月26日、27日、28日全部停产。7月22日8时至29日20时,港口集疏运载重货车禁止进出港区,钢铁、焦化、水泥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厂区;
山西省:2023年6月6日-6月25日 错峰停窑20天;7月27日-8月10日停窑 15天;
重庆市:要求全市31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在2023年7月1日00: 0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 00时期间平均错峰不低于30天;
内蒙古自治区:部分企业6月26日-7月10日错峰停窑15天;
广东省: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酷暑伏天和台风雨季季节,错峰停窑天数为 20+10 天;
四川省:二季度停窑30天,三季度停窑40天。
日前,四川省多地多家水泥企业已接到相关部门通知,水泥行业7月5日-8月10日施行生产调控,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部停窑,压减80%电力负荷,水泥磨23:00-8:00允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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