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5 10:58:49 来源:水泥人网

疯狂!又涨70元/吨!水泥厂 “轰炸式”涨价!

水泥人网通讯员消息,受不可抗力影响,上海部分区域水泥中转库暂停发,预计这种情况将持续2-3天。同日,山东淄博企业通知称,接上级指挥部最新要求,各企业从现在起,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全面停产,除保留必须值守人员外,全体企业职工全部放假回家,要求企业全面封闭所有人员车辆一律不进厂不出厂。

据了解,近几日长三角多区域都处于疫情管控中,江苏最新疫情通报涉及南京、常州、连云港、泰州泰兴等多区域。因疫情影响南京,扬州,常州以及上海和浙江杭州等多区域加强了交通管控,下游工地恢复也仅50%左右。

据市场反馈,继前期水泥价格推涨失利后,长三角区域主要品牌企业水泥落地价格仍维持在400元/吨左右,海螺水泥装船410元/吨,盘固水泥400元/吨,金峰水泥405元/吨。目前各企业仍保持内紧外松政策,对外销售价格较本土价格相对较低,但是销量提升情况较差。

水泥厂“地毯式”涨价

宁波区域一水泥经销商通知称,自2022年3月14日0时起,对PO42.5散装,M32.5散装水泥价格上调10元/吨。

上述经销商表示,近期市场需求恢复较快,企业出货量基本维持7-8成上下。年后受国内煤炭价格上涨影响,沿江熟料共计上调4次,合计涨幅110元/吨。14日海螺水泥汽运价格调涨10元/吨,当前宁波海螺PO42.5散现金挂牌价505元/吨。

与此同时福建、广东、山东、四川等多区域市场迎来一轮价格普涨。梅州市梅县区永盛建材有限公司发调价更正通知称,3月14日零时起价格调整更正为PO42.5R和PP32.5R袋装水泥在原价格基础上上调20元/吨,M12.5水泥上调15元/吨,所有散装水泥价格暂不上调。

企业销售负责人连发多份通知提示,3月14日是涨20元/吨,不是45元/吨。

据了解,该企业3月13日时曾通知自2022年3 月14日零时起,公司生产的各品种散装水泥在现有结算价格基础上上调65元/吨,袋装PO42.5R、PP32.5R 水泥在现有结算价格基础上上调45元/吨,袋装M12.5 水泥在现有结算价格基础上上调 30元/吨。

塔牌水泥通知,原定于2022年3月14日袋装水泥上调50元/吨,现更改为上调20元/吨。

山东、山西、广西等多区域企业通知上调水泥价格。

水泥大涨70元/吨,涨一跌三

3月11日,福建区域主要品牌水泥价格上调70元/吨,熟料同步跟涨50元/吨。同期,广东梅州区域水泥价格跟涨50-70元/吨,熟料同步上调。

四川成都、德阳、绵阳、乐山、雅安、眉山等区域主要品牌企业通知上调水泥价格50-60元/吨。

据了解,各区域节后推涨情况均不理想,以四川成都为例,2月中旬及下旬分两次下调水泥价格80-90元/吨,3月7日上调50-60元/吨。综合来看,自2月中旬开工以来,区域内价格不升反降30-40元/吨。

同样波动频繁的还有山东济南跌30元/吨,涨10元/吨;山东泰安跌40元/吨,涨10元/吨;山东淄博跌40元/吨,涨10元/吨;江苏南通跌10-20元/吨,涨20-30元/吨;河南郑州涨50元/吨,跌50元/吨;云南曲靖涨30-50元/吨,跌20元/吨;云南西双版纳涨50元/吨,跌30-50元/吨……

虽价各区域企业频频发函推涨水泥价格,但落地情况较差,相关分析人士则表示,下游不买账,大比例推涨价格不是明智之举。

数据来源:水泥人网信息中心

库容比超50%,大概率跌多涨少

从各区域窑线运转率及产能利用率情况来看,南方区域普遍较高。广东区域重点调研的20家企业窑线运转率及产能利用率均达到了100%。相关行业分析人士对水泥人网表示,按照传统的惯例,水泥企业多是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本身的库存量调整出货价格的。按各区域的熟料库容比来考虑的话,50%以上的时候水泥价格多以降为主,所以大概率是跌多涨少的。

 

数据来源:水泥人网信息中心

商砼协会发文断绝商混企业“牺牲自身性命为他人输血续命”

日前,贵州商混协会针对会员企业反馈混凝土市场需求量减少导致复工复产率低于同期水平,加之商混行业低价恶意竞争情况加剧,企业回款乏力的情况发文倡议各企业充分结合自身经营和市场供需状况,坚决抵制低于生产和经营成本的恶意不合法的市场低价竞争行为,断绝“牺牲自身性命为他人输血续命”。同时针对商混企业为保项目垫资供应的情况,协会建议严控供货过程中的资金风险,及时梳理应收账款,依法依规降低垫资风险;坚决杜绝违信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方式。

湖北武汉市混凝土协会发文给各会员单位称,今年春节开年以来,受疫情及建筑市场节前回款乏力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武汉市混凝土需求量锐减,复工复产率远低于同期水平,加之行业低价竞争情况愈加激烈,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继续保持上涨趋势,多重压力使得各会员企业不堪重负。鉴于当前武汉混凝土行业面临的种种困难,协会向各会员企业提出以下风险提示,各企业应从自身客观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状况,随时调整经营方针策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行业市场形势;拣选优质合作单位,依赖大数据分析合作风险,做好工程项目资信背景调查,控制供货过程中的资金风险,梳理应收账款,多方式解决争议,降低垫资风险;拒绝接受部分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方式,降低自身资金风险,以免造成连带诉讼反应。

针对部分工程项目企业利用其行业优势地位,采取约定多重不确定结算付款期限的霸王条款、约定“宽限期诉讼视为违约”等限制诉权条款、必须接受商业保理及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条款等,严重损害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请各会员单位依法依规签订互惠互利的供应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会员企业间应保持良好沟通,严格执行行业自律公约,杜绝低于生产和经营成本价的恶性竞争,建设方在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支付混凝土货款的前提下,混凝土生产企业可依法维权,维权期间其他生产企业不得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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