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围绕港股公司山水水泥第三大股东中国山水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山水投资”)的股权争议纠纷或尘埃落定。旷日持久的“宫斗大剧”或将迎来大结局。
山水水泥第三大股东山水投资的股权争议纠纷或将尘埃落定
河南投资人陈宏庆和11名职工股东间围绕8亿余元资金是委托购股还是借款,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长达4年多的仲裁,日前贸仲仲裁庭就此作出终局裁决,认定双方是委托购股关系,支持陈宏庆的仲裁请求。
仲裁庭根据现有证据,通过对合同内容、权利义务、对价等方面的考量,陈宏庆提起的10起“借款协议争议案”全部认定为购买山水投资股权的合同。
相关行业人士一致认为,这一裁决结果将对山水投资股权归属起到决定性作用,进而将成为解锁山水系列纷争的“金钥匙”。
股权纷争起因、发酵、恶化、爆发
山水水泥的股权之争在其上市前就露出端倪,2013年开始逐渐升级,2015年4月正式爆发,并且随着股权纷争的持续发酵,山东山水自2015年11月开始共发生五起债券违约事件。
山东山水债券违约事件主要是因山水水泥的股权纷争而引起,并且随着股权纷争的升级以及不断发酵,其基本面也开始逐渐恶化,再加上随之而来的股票停牌以及触发的国际债券提前偿还条款使得本就已经出现了融资困难的山水水泥更是资金链紧张,债券违约的序幕也逐渐被拉开。
纵观山水水泥股权纷争一案,国企改制间接促成了山水水泥后续的股权纷争,股东间矛盾出现加速股权纷争进程,不公平回购方案的出台激化内部矛盾,内忧出现。引入外援股权被稀释,外部势力趁此进入,外患随之而来。
“第三大股东”争议始末
话分两头说,2013年,山水水泥高管内斗爆发后。不少高管和职工此后谋求股权变现,于是找到了河南汝州商人陈宏庆。2015年,陈宏庆开始收购山水水泥职工股东的持有股权,但他并未直接与职工股东完成交易,而是在部分高管的协助下,以付元伟、刘德权、郝广祥等11名职工购股代表的名义收购职工股份。
职工购股代表与职工股东签署《股份买卖协议》,陈宏庆则与职工代表签署《借款协议》,以月息千分之五的利率提供购股专项资金,并与职工代表签署《股份实质权益质押协议》。其中,《借款协议》第七条明确约定,未经陈宏庆书面同意,职工代表不得转让其取得的山水投资股份。
陈宏庆称,其通过11名购股代表累计购买了山水投资2000多名职工股东的股份,先期支付购股资金8亿多元。然而,相关购股代表此后违背约定将股票转售给了第三方。2017年3月,陈宏庆为明确自身权利,直接与1014名职工股东签署《确认函》并支付尾款,至此合计支付购股款约12亿元。
此后,这笔价值12亿的买卖,陷入了一系列仲裁、诉讼程序中。依据《借款协议》中的约定,2017年9月22日,陈宏庆作为申请人在贸仲委针对十名违背约定的购股代表提起仲裁,请求确认他与购股代表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委托购股合同。
案件逻辑梳理
实名举报贸仲委
2021年10月12日,贸仲委对相关案件再次作出延期裁决决定。
由于仲裁案迟迟未能作出结论,在2021年9月10日,陈宏庆曾在微博发布实名举报信,公开实名举报贸仲委有关人士,质疑相关案件“一审就是四年多,不敢公正审理,久拖不裁”。他还呼吁,希望贸仲委按照程序进行仲裁,早日下达公平、公正的裁决结果。
第一大股东何时入主,尚无定数
另一方面,内部矛盾激化后,张才奎引入了外援,亚洲水泥和天瑞集团也从此时开始逐渐在二级市场上购入山水水泥的股票增持股份,继而爆发了震惊水泥行业的“宫斗大剧”。
回顾山水水泥的股权纷争过程,大致可以分为端倪、升级、爆发及后续发酵三个阶段。
2015年4月15日天瑞集团所持有的山水水泥股份达到28.16%,跃居山水水泥第一大股东。
2015年4月16日,山水水泥宣布因公众持股数未达要求而停牌。接下来2015年5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也对两千多名员工的起诉做出了回应,裁定2426名员工持有的山水投资股份从张氏信托中剥离,由安永接管,接管股权占43.29%,张才奎和山水投资的数名少数股东分别持有山水投资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的38.45%和18.26%。当时天瑞集团已经成为山水水泥第一大股东且连续4次提出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目的为重组董事会,掌握山水水泥的控制权。
时至如今,随着前三大股东股权明晰,这出旷日持久的宫斗大剧或将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