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0 09:48:11 来源:水泥人网

紧急!六省发布“停工令”!水泥厂、工地停产停工停运!

  近日,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河北等多区域分别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四川10市及陕西省西安市、山东济宁、日照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山西、河北多区域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河南多区域实施最严管控。

  四川省

  11月10日零时,四川10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日前,水泥人网从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11月10日零时,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眉山、宜宾、资阳10市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转差,2020年11月10日至14日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及川南地区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眉山、宜宾、资阳应于11月10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各城市可根据当地情况提高预警等级。

 

  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特急文件《关于11月10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20〕88号)称,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0〕31号)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市决定于2020年11月10日零时紧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预案》中机动车限行措施延迟至11日零时执行。

 

  同日,四川绵阳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的通知》称,绵市于2020年11月10日零时起,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北川羌族自治县、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盐亭县、梓潼县、平武县视本地情况自行决定。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绵府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切实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

  据水泥人网了解,绵阳市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措施》要求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要求:

  (一)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采取减排措施,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根据应急减排清单监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二)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0点至3点除外)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

  (三)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

  (四)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限制除保障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

  (五)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六)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陕西省

  西安市发布今冬首个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规定,经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2020年11月9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扬尘源从11月9日20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工业源、移动源从11月10日18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建议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制性减排措施要求:

  1.公安部门做好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国Ⅳ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的禁行工作(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加严过境重型载货汽车绕行西咸北环线疏导管控措施;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组织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工作。

  2.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外的建设、出土、拆迁等施工单位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易产生扬尘场所停止涉土作业,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焊接、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3.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4.资源规划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5.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

  6.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加大对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确保100%覆盖。

  7.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涉气工业企业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8.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西安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消息,近期,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与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开展2020年11月及2020-2021年冬季(2020年12月-2021年2月)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趋势预测会商。预测结论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1月中下旬有可能出现较长时间污染过程,部分城市可能达到重度污染。

  预计今年冬季(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全国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低,影响我国的冷空气活动频繁,势力偏强,主要以西北路径影响我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冬季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总体上可能接近2017/2018年冬季。近两日,河北、山东、山西等多个省市地区分别发布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

  山西省

  山西省发布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的通知

 

  日前,山西省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的通知》指出,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部门会商预测,从11月9日开始,全省气象条件转差,全省大范围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太原、阳泉、晋城、运城、临汾等部分城市短时可能达到重度污染。

  晋中市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市城区和榆次区绿色运输示范区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根据《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的通知》(市气防办函【2020】14号)要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在市城区和榆次区绿色运输示范区实行交通管制。

 

  山西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

  管控区域:城市面源管控区域为临汾市区规划区,其他涉气源管控区域为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襄汾县、洪洞县、曲沃县、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

  (一)工业企业(包括汽车修理企业)

  严格执行《临汾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定的橙色预警措施;焦化、钢铁、电力、水泥等涉工业炉窑的重点排污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将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控制到最低,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有关单位要强化对相关企业错峰限、停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工业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对超标排放或未落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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