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9年,以“信息费”、借款等名义共非法收取47万元,用于“打点”其所在治超站参与治超的有关人员,为周某组织的超限超载车队提供路警治超出警信息,帮助其车队逃避、减轻处罚。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一个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普通工作人员居然能在6年的时间里非法收取47万元,足见整个物流系统有多么的混乱,物流大检查年年有、月月有、天天有,对于某些查超人员来说这简直就是个“肥差”。
据水泥人网了解,自公安部在全国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以来,全国各地都开展了一轮又一轮的严查物流超载行动,严重打击超限超载。
六省联合90天持续排查超载、假牌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自7月15日至10月15日,由湖南牵头,与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共同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中南片区联合整治行动。
高速、国省、乡道90天24小时不间断严查货车违法
7月15日至10月15日,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合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华北片区区域联合整治行动,五地交管部门将联动严管、严查、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主要路段包括:G1京哈高速、G2京沪高速、G3京台高速、G4京港澳高速公路、G5京昆高速、G6京藏高速公路、G7京新高速公路、G18荣乌高速、G25长深高速、 G45大广高速、G55二广高速、G2501滨保高速、S1津蓟高速、S012沿海高速,102国道、103国道、104国道、107国道、109国道、110国道、 205国道、209国道、112国道。
山东:称重单联网,严格一超四罚
据了解,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省级重点任务分工表》,全面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工作。
山东省要求严格执法,同时严格监督执法人员:在实施处罚时,应通过省交通系统统一的联网《称重和卸载单》,坚决杜绝使用单机版系统处理违法行为和使用文书。
同时,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对存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对装货场所、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格进行追踪处理,严格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广西南宁严查超限货运
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联合交警、城区综治办等部门持续推进治超行动,营造安全畅通的公路运输环境。2019年8月以来,相关部门依托经开区友谊扬尘治理卡点和高新区邕武扬尘治理卡点开展治超工作,累计查处超限货运车辆17辆,监督卸载货物675.32吨。
一辆拉载水泥的三轴货车途经友谊路扬尘治理收费站时,过磅点检测车货总重为42.84吨,而该车按国家规定核定车货总重为25吨,超限17.84吨,超限率为71%,属于违法超限运输。交警部门当场对其违法行为处罚1100元、扣6分,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监督该车其消除违法行为。
安徽:超载销双证,拒检罚3万,货老板担
治超是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主抓的大事之一,据了解,安徽省已经把496家重点货源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按照“动态监管、一站多点”的管理模式,建设源头监管站205个,从源头遏制超限超载行为。
同时,按照《安徽省治超条例》规定,对超限车辆驾驶人罚款、记6分,吊销从业资格证、吊销车辆营运证。
对流动检查显示超限超载,但拒绝检测的一律予以3万元罚款。同时,对涉事企业等实施“一超四罚”,严格追责。
浙江:超载企业入黑名单,年底超限率不超2%
从7月9日至10月下旬,浙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专项治超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百日治超”专项行动并不只针对驾驶员,更要严抓超载企业。
据了解,所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都会被记录在案,一旦企业货车有超载行为就会被记录在案,频繁违规企业会被计入黑名单,处大额罚金,并吊销营业资格。
江西新余市加强源头管控和货源企业签订责任书
为了强化源头治超,新余市对全市39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公示,同时,渝水区、分宜县政府对辖区18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也进行了公示,并与辖区货运源头单位一一签订了《规范货物装载责任书》,总共签订了200余份。
今年10月底前,新余市将组建科技治超信息平台,实现公路、交通、公安等部门的非法超限超载信息数据共享和交换,及时登记、抄告、公示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及处理情况。
吉林省严格检查“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
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启动新一轮交通大整治活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强化公路管控,交警执法站要全部启动,省际执法站执行24小时勤务,公路超限检测站落实联合执法机制,34个公路中队强化缉查布控系统应用,牢牢守住主干公路关键节点,严格检查“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及时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广东:企业一年超载3次吊销运输
广东省开启最严治超模式。据了解,广州、佛山、珠海、茂名、惠州、肇庆等地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行法试点,多地在普通公路上也设置了非现场治超点。
根据广东省规定,确认超载车辆后,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同时,如果情节严重者,还将会列入黑名单;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直接吊销运输证。
车辆确认为超载车辆后,不只是最高罚3万元这么简单的事情,还有可能会列入黑名单,甚至入刑!
曾有卡友反馈,称自己收到了近两年来超限超载的罚单,累计超载247吨,每超一吨罚款500元,合计罚款123500元!
各省将启动所有执法服务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以及国道市、县交界临时执勤点,全警上路,全片区联动联查;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多次违法未处理以及违法数量多、隐患突出的中南片区籍的车辆及其所属企业进行清理等措施。
全国的严查超载的行动始终没有停过,但是超载现象依然存在,为何会有那么多的物流师傅们宁愿冒着巨额罚款、甚至生命危险也要超载呢?
据某物流师傅介绍,这些车运输的货物都是煤炭、砂石料、矿石原料之类的货物。他们多数都是在当地从事短途运输,基本很少跨区域运输。
同时,他们从治超开始之后就不再上高速,也就间接的造成他们不再关心车辆吨位的问题。一些卡友告诉我他们运输这些货物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在路况、车况综合判断没有问题的情况之下,在车辆的承受范围之内尽量多的运输货物。
综合分析超载车大量存在的原因有几个:
第一、他们运输的货物都是大型企业、国家工程的重点物资,相关部门在路上查车的时候都会睁一只眼和闭一只眼的。
第二、他们这些货物的量都很大,也就造成给出的运输单价不高,不超载很难获取利润。
第三、如今的市场状况是车多货少,大家也就不再挑剔超不超载的问题,只要有货能拉,有钱能赚就不错啦!
载的运费诱人,净重令人瞠目结舌!
在短途运输领域有一句开玩笑的话,这句话是用来形容超载的叫“40、50不算超,60、70刚上道!”简单的理解就是在如今的环境下,短途运输领域拉50吨都不算多,70吨才算是刚刚开始。
但在水泥人网看来这句话还是低估了很多短途运输车的实力,据水泥人网了解在车型更新换代之后,有了大马力和轮减桥的加持,车辆超载的重量也在不断的刷新着纪录。
以矿石运输为例,他们从兴义发往贵阳,许多车辆运输的货物净重超过100吨,车货总重超过120吨。在兴义这边有几个私人的地磅都曾经出现被压弯的情况,要知道这些地磅都是能称120吨的大地磅。
同时,在除开这类货物的装载重量惊人之外,运输的利润也是很高的,从兴义到贵阳单价100元每吨,净重100吨以上一次的运费就是万元以上。
另外,据水泥人网了解,为了让整个运输行业更加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会被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1.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2.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3.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
4.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被吊销经营许可的
5.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7.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单位、大件运输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
9.因违法超限超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10. 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伤害的
失信当事人名单中的货运车辆,不能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近期,南京、苏州等地,也接连出台货运失信名单的惩戒方案,失信司机与货主,可能会受到出行限制、贷款限制、货物运输营业资格申请限制、保险费率上涨、自动报警提醒等惩罚。
有许多跑物流的朋友说,超载上路都是迫不得已的,因为大家都在超载,不超载就没有钱赚。出于生计,超载也能理解,但是有个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为什么样的局面让司机师傅们陷入了两难的境地,除了司机师傅的责任之外,相关部门有没有责任,货物归属的相关企业有没有责任?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