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之后,扶绥县公安局紧急出警,对相关人员进行统一抓捕,并通报如下:
2018年7月31日,扶绥县公安局在扶绥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帮助下,组织警力在扶绥县昌平乡木民村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对该村的李某才、黄某宁等涉恶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行动中共抓获该团伙成员6名,抓获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17名,另有3名犯罪嫌疑人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李某才仍负案在逃。
根据扶绥县公安局调查,今年5月份以来,扶绥县昌平乡木民村部分村民,以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公司)开采矿山影响木民村生态为由,通过非法方式阻挠海螺公司矿山开采,破坏企业生产秩序。
特别是5月8日、6月2日和7月23日先后3次聚众闯入海螺公司矿山开采区域及办公区域,以破坏办公设施、殴打企业员工、恐吓威胁作业工人、扣押生产机械、非法占据矿山区域等手段,迫使企业停产,要求企业支付数以亿元的“赔偿”。
在此期间,村内逐渐形成了以李某才、黄某宁等十多人组成的涉恶团伙,他们打着为村民表达利益诉求以及所谓的“维权”等旗号,非法收集资金,企图架空村“两委”组织,欺骗、唆使、煽动、胁迫其他村民聚众闹事,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围堵威胁党委政府进村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执法民警。
为了诱使更多村民参与非法活动,他们还承诺获得“赔偿”后,给参与闹事的村民发放所谓的“出勤补助”。李某才、黄某宁等人的行为,已经威胁到当地的社会稳定,同时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被抓获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已经对自己的不法行为供认不讳,我局对黄某宁等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以及对“5.8”、“6.2”、“7.23”等3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的侦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相关情况将适时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