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文件称,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3月25日28日左右可能现4天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且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惩污染。建议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等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上述公函建议“2+26”城市尽快启动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城市,建议将预警解除时间延长至3月28日24时。未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城市 ,应于3月24日24时前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果断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同时要求各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文件原文如下:
上述文件抄送单位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华北督察局、华东督察局。
按照此前环保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要求,重污染天气主要应急减排措施:
SO2、NOx、PM减排主要通过严格控制钢铁、平板玻璃、有色、水泥、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排放,限制重型载货车和工程机械使用等措施实现;扬尘颗粒物主要通过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行驶,增加主要道路保洁频次等措施实现。VOCs减排主要通过严格控制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行业VOCs排放,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等措施实现。
1.工业源减排措施
工业源主要通过停产或限产等方式实现减排,优先采取行业内不同企业轮流停产、企业内生产线轮换停产等方式实现。由于生产工艺等因素无法快速实现停限产,通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或工艺流程,在执行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参照各预警级别的污染物减排比例,降低排放限值,并通过在线监控实施监管。鼓励优先选择对高污染燃料使用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2.移动源减排措施
移动源主要通过采取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等措施实现。高排放车辆限行范围不应局限在主城区和建成区;黄标车限行已纳入常规管理工作的城市,不应纳入应急措施管控范畴。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时,可采取特定区域禁行柴油车辆的措施。谨慎使用单双号限行的强制措施,倡导重污染期间减少出行和公共交通出行。
3.扬尘源及其他面源减排措施
扬尘源主要通过控制施工扬尘和交通扬尘实现。施工扬尘控制应采取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措施。交通扬尘控制应采取适当增加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和洒水频次等措施。其他面源主要通过降低装修喷涂和建筑粉刷等活动水平实现。对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对于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等日常措施,不应纳入应急减排措施。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近两日北京、天津、山东、山西、河北、河南等地分别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北京市启动3月第二个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
北京市3月26日0时至28日24时,北京将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这是今年3月北京启动的第二个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橙色预警措施启动期间,全市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列入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
2018年3月23日,经市政府批准,已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经预测,3月26日14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出现严重污染,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现将预警等级由黄色调整为橙色,同时将应急响应措施由Ⅲ级调整为Ⅱ级。
依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非电力减排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限产减排措施;对重点监管企业和主力电力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轮流停产、停涉气工序,落实减排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50%以上。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河北10市陆续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3日发布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通知要求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要求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城市于3月23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城市于3月25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初步预计29日白天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各市可根据当地临近空气质量预报结果自行确定解除时间。
据了解,《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时段区域内工业企业执行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活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排放量。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减排目标。混凝土搅拌站及砂浆搅拌站等停止生产。
山东多地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近两日山东泰安市、日照市、滨州等多城市陆续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水泥粉磨等企业停止生产; 原材料燃料用量大的企业,运输车辆对次减半;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
河南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 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通报,预计3月23日至29日我市将出现连续不利气象条件,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河南省多城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依据此前印发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发布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响应措施要求,其中Ⅱ级应急响应工业减排措施,水泥粉磨站全部停产。
山西发布第9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
雾霾来袭,山西发布第9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要求各地市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根据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气象局会商预测:3月25日-3月27日,山西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PM2.5小时浓度峰值可能达到150微克/立方米-200微克/立方米。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各市在3月25日0时-3月27日24时期间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未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市继续保持,3月27日后,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决定预警持续或解除。
期间,各市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加强重型柴油车管控,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