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委承认其相关做法与《反垄断法》的规定不符,对调查工作积极配合,立即进行整改,主动发文废止有关文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的要求,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清理存量文件,审查增量文件,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政府相关行为要符合《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防止出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措施。天津市发改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反垄断法》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维护我市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随后,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我委散装水泥管理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情况说明》,明确表示:通过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深刻认识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委领导要求积极进行整改,立即发文废止相关文件。
说明情况原文如下:
12月中旬,天津市场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关于加强水泥使用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通知》(建材〔2005〕6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泥、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建质安〔2006〕4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建质安〔2008〕298号)、《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建质安〔2010〕431号)等文件。
据水泥人网了解,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自2016年10月份以来,发布的《旋窑水泥生产企业名录》中,共有90多家水泥企业。
附名单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发改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