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州经信委转发了徐州市空气办《关于立即启动大气应急管控方案的紧急通知》。
通知称,根据徐州市经信委《徐州工业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徐经信法规发【2017】230号)文件要求,启动徐州工业系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方案,对全市钢铁、水泥熟料企业限产50%以上,焦化企业出焦长至48小时以上,其余水泥粉磨、砖瓦、玻璃企业一律停产。
据水泥人网了解《徐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针对工业污染控制做了专门要求。要求加大“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10月底前对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严格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9月1日起,全市所有钢铁、焦化、水泥(粉磨站)等大气重污染企业及各类锅炉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全面执行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
加快推进南区、新汇热电厂“煤改气”工程,力争主体工程9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沛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沛县坑口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等9家燃煤电厂11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确保全市燃煤电厂10万千瓦以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覆盖。
采暖季,全市所有钢铁、水泥、砖瓦、玻璃企业限产30%以上,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当出现重污染橙色及以上预警或静稳天气时,对钢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进行限产,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以上,水泥粉磨站、砖瓦、玻璃企业一律停产。
实施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全市所有水泥企业除夕前15天至春节后30天一律停产。
表一:徐州市辖区熟料生产企业名单
表2:徐州市辖区水泥粉磨站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