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1日)水泥人网微信公众平台发出紧急通知:“山东省所有水泥厂将执行错峰停产4个月”。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山东全省所有水泥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全部进行错峰停产,7个传输通道城市错峰范围还包含水泥粉磨站。
一石击起千层浪,在水泥行业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表示很受伤,有人则担心政府虽好,但是能否执行到位还是有待观察。在各方的声音当中,很多水泥企业一线工人纷纷表示,企业错峰生产,员工的利益如何保障,是不是工资照发还是采取其它措施。
错峰生产意味着生产线工人要停工。水泥企业都是在错峰停产时做设备检修的,参予检修的工人停产时工资照发。按照自愿休假原则,错峰停产时休假的工人按一定比例发放月工资。部分企业,错峰停产时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给工人发工资。
部分企业冬季错峰停产4个月按照不低于基本工资的80%发放。除法定节假日外检修加班人员按照1.5倍的岗位工资发放加班费。
目前,山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三档,是在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山东省按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划为了三档,2017年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10元、1640元、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1元、16.4元、14.7元。
这个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截至7月15日,上海、天津、江苏、山东等11个省市及深圳均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错峰停窑时,您的工资是如何发放,敬请在下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