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杰个人简历
1981.09--1986.07,清华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学习
1986.07--1989.07,清华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9.07--1993.03,国家核安全局北京核安全中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其间:1991.09--1992.12,法国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研究院学习)
1993.03--1994.12,国家核安全局核反应堆处干部、主任科员
1994.12--1996.05,国家核安全局核反应堆处副处长
1996.05--1998.07,国家核安全局核反应堆处处长
1998.07--1999.0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核反应堆处处长(1998.01--1999.01,挂任湖南省平江县委副书记、科技部驻湘科技扶贫团团长)
1999.01--2000.07,中国驻法国使馆科技处一等秘书(正处级)
2000.07--2000.1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正处级干部
2000.11--2001.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副司长
2001.07--2002.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正局级)
2002.07--2005.0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司司长兼核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5.08--2006.1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司司长(2005.03--2006.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6.12--2008.0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2008.03--2016.10,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2016.10--2017.05,河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7.05--2017.06,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
2017.06--,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
近日,环保部通报,要将从严治理“散乱污”企业作为强化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2017年9月底前一律关闭,下半年环保部将从严整治环保问题。京津冀及周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9月底前全关停,将断电、断水、清场地。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开展三个月以来,强化督查组已经检查超过3.2万家企业,其中超过2万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比达到64%以上,尤其是“散乱污”企业问题,治污设施不完善等违法问题数量突出。“到6月底,各地核查上报的‘散乱污’企业达到了17.6万家,9月底,要求不能进行升级改造的企业一律要进行取缔关闭。到了冬季如果发现这类问题,不但要严格处理企业,也要追责地方政府。通过强化督查,希望能解决大气污染治理中的顽疾。 ”
田为勇介绍说,环保部执行非常严格的销账制度,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例,对要关停的企业必须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此前,对于强化督查覆盖面过大,“环保督查影响地方经济”的说法引发了广泛关注。对此,田为勇回应,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高压态势,并不会影响社会经济正常发展。“没有手续,没有治理设施,没有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三无企业在哪里都不应该存在。 新环保部长:史上最严“环保法”发威的同时,要使督查风暴“五步法”见效。
2017年是环保部第三年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但田为勇表示,部分地区对环境违法查处力度仍显不足,京津冀地区查处案件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北、吉林等八个省区市超过50%的区县没有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
“如果史上最严‘环保法’规定的几样武器都没有使用过,又怎么算是‘环保法’落地?”田为勇称,过去,环保执法只有罚款一种手段,现在,四个配套办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强制的权力。田为勇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促使基层执法取得实效。
在“环保法”紧锣密鼓落实的同时,督查风暴也在遵循新环保部长李干杰的“五步法”而有序推进。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李干杰上任后的第一项公开活动,即接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第四批培训人员。会上,李干杰提出“五步法”环保督查的新管理思路。
所谓的“五步法”,即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的一套“组合拳”。具体而言:
第一步:督查
督查,即督查人员到现场发现问题。
第二步:交办
交办,涉及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问题,由环保部将给当地政府发文件正式交办,即“记上了账、挂上了单”。
第三步:巡查
巡查,环保部各司局派人巡查各地政府“挂的单”是否完成,进度如何?
第四步:约谈
若巡查中发现治理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环保部将约谈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约谈后,环保部还将再派人“回头看”。
第五步:专项督查
对于仍然“无动于衷”的地方,还将启动“机动式”“点穴式”的中央专项督察,追责到人,以保证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下半年每个月的环保督查重点
8月督查重点:
督查各地是否于6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高架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9月督查重点:
9月底前,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督查各地是否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及名单制定工作,重点行业中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按《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审批或备案。
10月之后督查重点:
(一)“小散乱污”企业10月底前取缔任务完成情况;
(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10月底前淘汰工作完成情况;
(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情况;
(四)钢铁、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情况;
(五)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分两批次,对湖南、安徽、新疆、西藏、贵州、四川、山西、山东、天津、海南、辽宁、吉林、浙江、青海、福建等15个以上的省(市)进行督察。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第一批已在四月下旬进驻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照此推算,第二批应该进驻山东、四川、浙江、吉林、新疆、西藏、海南、青海。水泥人网统计了已出台的几个省份的环保督查时间表。
各省市环保督查时间安排
京津冀地区
督查时间:第四批督查从7月14日开始,今年每个城市要督查25轮次。
督查范围:“2+26”城市具体为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市。
督查内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吉林省
督查时间:7月份启动。
督查范围:长春市 、吉林市 、四平市 、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 、白城市
督查内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吉林省挂牌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水污染防治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山东省
督查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8年3月31日,为期9个月。
督查范围:7个传输通道城市,即: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督查内容:一是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二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
江苏省
督查时间:7月7日-8月5日。
督查范围:徐州、南通和扬州市。
督查内容:重点了解市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和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263”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川省
督查时间:2017年5月-2018年2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为重点督查时间),为期10个月。
督查范围:以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眉山、资阳8市为重点。
督查内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广东省
督查时间:2017年6月-2018年2月,为期9个月。
督查范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9市。
督查力度:全省调动约20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9市开展为期9个月、18轮次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各地落实省“气十条”、“水十条”、大气强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散乱污”、“十小”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的取缔情况,重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以及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
海南省
督查时间:今年7月底或者8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
督查力度:加快推进园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并结合海口市政府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专项工作责任分解表,细化研究制定方案,全力做好迎检工作。
督查内容:对园区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是明确责任,对梳理出的环境突出问题查找根源、做到责任明晰;对需要整改事项逐一限时整改;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如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危废处置去向不明的企业、环保设施存在问题的企业等),经再次复查后,以列清单的方式报送至市环保局,必要时开展环保处罚工作;约谈企业,坚决落实整改情况,对问题突出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
除了上述地区有详细安排外,青海、西藏、新疆、浙江等地区还没有出详细的时间安排,但据了解,环保督查组将于7月底8月初进驻这些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