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贵州省质监局和黔东南州质监局两度发文,责令该公司“不得继续试生产水泥产品”,要求各级质监稽查局“开展专项检查,如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且明确“对辖区内2017年1月9日以后生产销售的水泥进行查处”。
但是,贵州茂鑫水泥公司对三级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的无证生产销售水泥。更有甚者,在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4月下旬进驻贵州省以后,该公司仍然胆大妄为,继续顶风无证生产和销售水泥。
4月上旬以来,国内水泥行业新闻网络媒体的记者,多次到现场采访核实,对这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曝光。贵州省、州、县质监稽查局也多次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核实,都认定该公司在继续无证生产,且在化验室查不到出厂水泥的任何质量检验记录。市场上销售的包装水泥袋上,仍然醒目的打印着“红狮牌”水泥(试制品)字样,且出厂水泥编号都是一个批次编号:20170108HR73083,即全部是2017年1月8日生产,想以此逃避各级质监局的查处。这不仅是一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做法,而且是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故意违法行为。
为了避免被新闻媒体再次曝光,在我网记者5月15日来现场采访的前一天(即5月13日),该公司象征性地停止了大窑生产,但晚上仍然在销售水泥,并声称这段时间不接受任何新闻媒体的采访。当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离开贵州的前夕,5月25日,该公司又迫不及待地重新启动了生产。
在现场采访中,水泥人网编辑与当地的水泥企业走访得知,这主要是各级主管部门采取“踢皮球”的做法,造成的涉嫌违规生产线至今都未能解决!当地主管部门对贵州茂鑫水泥公司这种涉嫌无证生产的行为,是真的束手无策了?还是另有隐情,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