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7-38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通化市佛山水泥厂二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已由通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编号为2017-053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省级专项支出(已落实),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化市佛山水泥厂二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2.2招标内容:通化市佛山水泥厂二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资金来源:省级专项支出(资金已落实);
2.4预算金额:人民币149.2198万元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施工;
2.6建设地点:全民健身中心对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需具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6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与本标段的其它潜在投标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互为子母公司的投标均将被拒绝;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标书发售窗口。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授权人本人身份证;(8)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标书发售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9时00分整,接收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楼2号开标室(滨江西路5777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开标时间:2017年5月22日上午9时00分整,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2号开标室(滨江西路5777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人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龙泉路999号
联系人:沈兵
电话:1389454437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孙兰东
电话:18804356619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