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宁夏自治区先后公布了2017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水泥人网汇总了安徽、宁夏自治区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水泥企业名单,共13家,列表如下:
图:安徽、宁夏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水泥企业名单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2016年修订通过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针对强制性清洁审核工作安徽省与宁夏自治区环保厅各自提出了执行策略:
安徽省环保厅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两个要求:
1.各市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认真做好本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不断提高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管理水平。
2.各市要对2013年以来省厅公布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进行梳理,凡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据宁夏环保厅相关工作人透露,为保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顺利实施,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39条,责令其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环保厅还将在区内主要媒体上曝光企业违法行为,并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