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钢铁、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钢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监函〔2016〕73号)要求,2016 年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带肋钢筋审查部、水泥产品审查部、各省级质监部门和相关技术机构,随机抽取部分热轧钢筋、轴承钢材、水泥产品获证企业开展了证后监督检验工作。3月24日,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将有关情况做了通报。现将有关水泥行业的情况汇总如下:
具体情况
本次工作计划对水泥产品的 798 家企业开展监督检验,其中有 89 家企业因停产、拆除、被查封等原因未接受监督检验。在接受监督检验的 709 家企业的 709 批次样品中,有 13 家企业的 13批次产品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主要为氯离子含量、氧化镁含量不合格。
处 理 意 见
(一)对在监督检验中不合格的13家水泥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省级质监部门组织复查,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生产许可证。
(二)对因停产等原因未能接受监督检验的企业,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对于已关停、不再生产的企业,要及时办理生产许可证撤销、注销手续。
(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总局监督司。
监督检验不合格的13家水泥企业名单
未接受监督检验的89家水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