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的高格庄矿区和南城子矿山采矿证手续尚未办理,生产原料为外购石灰石,因此高格庄矿区和南城子矿山开采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该项目产品方案的升级改造,使用原有水泥生产线,不需要新增资金投入,而其它的改造内容,均是以环保为目的而实施的工程,其全部投资均记为环保投资,实际环保投资为 2452 万元,占总投资的 100%。
公司现有职工人数 320 人,年生产 310 天。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 3000t/d 水泥熟料生产线、4.5MW 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和两条水泥粉磨线的主体工程;原辅材料以及产品的储运工程;包括供电、供水烟台宝桥锦宏水泥有限公司 3000t/d 水泥熟料环保技改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II 和供热的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项目于 2003 年 10 月 12 日经栖霞市氨和改革局批复(栖计工字 [2003]25 号),2009 年 11 月完成土建工程,2010 年 5 月完成设备安装,2010 年拆除自有的 2 条 8.8 万吨和 2 条 10 万吨机立窑生产线,使用栖霞塔峰实业等 6 家企业 12 条 8.8 万吨立窑淘汰指标,建设 3000t/d 水泥熟料生产线,并在工信部《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发布前投产运营。本项目未经环保厅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且已试产,已被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环罚告字[2014]8 号。2014 年 7 月,企业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 年 4 月 24 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审[2015]71 号文《山东省环保厅关于烟台宝桥锦宏水泥有限公司 3000t/d 水泥熟料环保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了本项目。2015 年 05 月 07 日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李美玲表更为高淑梅。2015 年 06 月,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受烟台宝桥锦宏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并编制《烟台宝桥锦宏水泥有限公司 3000t/d 水泥熟料环保技改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2016 年 8 月,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受烟台宝桥锦宏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 3000t/d 水泥熟料环保技改工程(一期)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016 年 8 月 30 日~2016 年 9 月 02 日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环境管理检查和公众意见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烟台宝桥锦宏水泥有限公司 3000t/d 水泥熟料环保技改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