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对高噪声设备密闭隔离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类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到相应工序中,不外排。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定期由喀什市环卫部门拉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
公司制定了专项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喀什地区环保局备案。项目区6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
三、验收监测及调查结果
(一)废气
有组织污染源排放的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
经监测,生活污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数据核算,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五)公众意见调查
50位被调查者中,35人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15人表示较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喀什红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5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电)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该项目正式投入生产。
项目正式投产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完善原料堆场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请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喀什地区环保局、喀什市环保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