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近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印发了《关于强化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准入管理通知》(工信原函〔2014〕80号),拟在今年9月30日前,依据现行准入条件公告2-3批符合条件的水泥、平板玻璃生产线,对已公告的水泥、平板玻璃生产线开展监督检查。按照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将本地区符合准入条件的水泥、平板玻璃生产线申请准入的申报材料于4月20日、7月1日、9月10日前报送我委。
二、请各地按照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准入条件,对本地区已公告的生产线保持准入条件情况开展检查,于10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报送我委。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线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的将上报工信部撤销其公告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贾小蓉028-86265723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