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收到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来函称,已完成对进口自中国、韩国和土耳其的混凝土钢条(Concrete reinforcing bars)双反调查中的损害最终裁决,裁定上述进口产品对加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威胁。因此,加决定自2015年1月9日起对上述产品征税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此前,加边境服务署裁定中国一家应诉企业(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和补贴金额分别为17.1%和13元/吨,其他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和补贴金额分别为41%和469元/吨。该案是2014年加对我国发起的第一起双反调查,据加方统计涉案金额约为2800万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