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兼并重组 提高行业集中度
三大行业政策支持兼并重组(1)“十二五规划”重点支持企业联合、重组、并购,力争使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数量从目前的3000家左右,减少到1000家左右。至2015年,前10家企业水泥产量达到全国水泥产量的35%以上,前10家的平均规模大于7000万吨产能。(2)产能新增受限政策执行后,大企业扩张只能通过收购兼并方式进行。(3)支持新干法发展,大企业新干法比例高,有利于集中提高。
由以上政策不难看出,国家整合重组,重点减企业、减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最终目的就是达到区域整合。然而目前具备区域内整合优势的主要是华东、华北、西北市场,主要受益企业为海螺、冀东、中材。具备跨区域扩张优势企业为冀东、海螺,整合潜力区域为西南(拉法基)虽然集中度低,但企业具有优势。
因此大企业、上市公司在这场“兼并重组战”中将获得绝对优势。
患:联合涨价 违反《反价格垄断规定》
兼并重组是国务院提倡的,尤其是电解铝、水泥、钢铁等产能过剩的行业。从提高行业和企业竞争力角度来看,这些行业的确需要开展兼并重组。但是产能集中度大幅提高后可能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违反《反价格垄断规定》进行价格联盟。
江西省去年水泥价格大幅飙升,浙江、河南、安徽等区域水泥价格去年都呈现大幅上涨的态势。区域水泥价格大幅上涨的一个背景是,近几年各个区域水泥企业纷纷开展兼并重组,水泥集中度大幅提高。
当前,中国多个行业出现产能严重过剩的现象,竞争非常激烈。按照国家的规划,这些行业正在纷纷开展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但是集中度提高后,企业经营者很容易利用这种便利条件,违反《反价格垄断规定》,联合其他经营者商讨价格。
由于去年全国水泥价格异常的猛涨,让我们不得不怀疑兼并重组后,由于行业的集中度提高,企业联合起来哄抬涨价的现象是必然的存在。那么在未来几年区域完全整合后,水泥价格是否还会遭遇像去年一样一翻在番的情况?兼并重组后是否会有提价多少算违法的量化标准?如果允许经营者提高价格,提高多少幅度才算合理?兼并重组,是不是得提前思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