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获悉,该委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砂浆“禁现”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合肥市的建设工程将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根据《规定》,合肥市建设工程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将分“三步走”:10月1日起,建成区(含各大开发区)建设工程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10月1日后,各县(市)建成区、巢湖经开区、长丰北城地区新开工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2015年7月1日起,所有建设工程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开展“禁现”,不仅有利于全面提升城市空气质量,严格控制建筑施工现场二次扬尘污染,还能从更深层次促进了节能减排,并为资源综合运用开辟新途径。
据悉,现场搅拌砂浆全面禁止后,将由预拌砂浆代替。按照要求,预拌砂浆生产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新规实施后,未按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不得参与建设工程评优活动,且预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不予退还。对严重违反砂浆“禁现”规定且拒不整改的项目,不允许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生产、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而造成扬尘污染的,将被并处以2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处以5000元罚款。整改完成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