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沭阳县住建局按照国家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步伐。
该县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沭阳县预拌砂浆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城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在2016年1月1日之后,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架设砂浆搅拌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必须全部使用预拌砂浆。对确需在现场搅拌砂浆的,根据有关规定应当由建设或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标前提出现场搅拌请求,报县住建局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砂浆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规定未经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不得向市场供应、销售预拌砂浆产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定期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县住建部门对建设工程预拌砂浆施工现场和使用过程实行质量监督,负责对建设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各项协调服务工作,对违反规定进行现场搅拌的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
今年上半年,全县预拌砂浆供应量超过1.5万吨,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超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