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政协报联合举办“国企改革进行时——共识与务实”研讨会。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长宋志平在改革中如何重构市场主体方面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按国有经济功能分类把国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分开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就要求必须搞好国有经济。但国有经济所涵盖的范畴远远大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经济成分都是国有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
未来国有经济以企业实现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公益类和保障性的依靠国有企业实现,竞争性的通过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权实现,进行这一分类之后,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然而这两种企业经营的目标和经营管理的方式不同,公益类和保障性的国有企业是为国家和全民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标,不需要也无法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比如铁路总公司、公交公司、邮政公司等国有企业,主要的目标是做好服务、提高效率和减少浪费,这些国企的人员是公职人员,退休后应享受公务员待遇。而进入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经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就必须实行“政企分开”,国有经济通过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为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真正实现所有者到位,确保国有股权收益保值增值。国有经济是通过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市场平等竞争,而不再作为政府下属的国有企业跑到市场和民营企业同台竞争,这样做逻辑上也讲不通。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企业,中国建材处于充分竞争领域,会选择能获得良好效益的业务经营,为国有经济创造良好的经济回报,否则可放弃。”
二、国有投资公司试点应是财团模式
投资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两类公司实际操作上很难区分,因为投资也要运营,运营也要投资,可能主要转化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资委管理序列中的央企集团母公司目前行使的职能就是投资公司的职能,但存在投资业务单一、投资功能不全等问题,作为投资公司应有的治理和管理架构也不完善,这些都需要在改革中调整。
组建投资公司比较可行的方法是,挑选较好的现有母公司做平台,把若干个公司打捆并入,同时吸收社会金融企业进入,形成产融结合的多元化环状结构,按照投资公司的架构再造管理组织。未来国资委管理的投资公司应该更接近日本的三井、住友财团这样的公司,而不是以国家主权基金投资为主要特征的新加坡淡马锡模式。找国内参照系的话,更接近中信集团而不是中投公司。因为国家不可能另给一笔钱让我们去投资,而是在现有企业基础上打造投资公司,靠自我积累和滚动发展。
现在实体企业融资成本很高,改革中应该赋予投资公司金融职能,降低融资成本,补足企业在构造财团型投资公司的金融短板。这也是很多大企业想涉足金融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