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相对匮乏,矿种比较单一,属贫矿区,但蕴藏着丰富的建筑用砂石,主要供给大庆市、内蒙古东部周边地区及本市建筑市场用,需求数量较大。
近年来,为有效保护有限的砂石资源,保护自然环境,齐齐哈尔市开展了建筑用砂石资源开采整顿及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工作,砂资源有序利用日趋规范,矿序执法监管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
源头规范、履职尽责
实施统一矿权出让。全市所有建筑用砂石资源包括河道采砂全部统一纳入国土资源采矿权管理,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齐齐哈尔市建筑用砂石资源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河道采砂管理费等相关税费全部纳入采矿出让底价,由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全程参与广泛监督,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提高采矿权准入门槛。将小、散、乱开采点科学整合后,提高至每年开采规模不少于6万立方米,淘汰规模小产能落后的小型开采企业,鼓励开采企业做大做强,使其具有较大的市场竞争力,促进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
科学设置采矿权。按照矿产资源开采规划、河道砂石开采方案及经济发展和市场的需求,依托国土勘测规划设计院技术支撑,开展储量检测工作,科学评定采矿权标段设置,调整撤销设置不符合规划或存在争议的标段。同时,以保护环境为首要条件,严格限制城区旱地采砂,对危及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矿权不予设置,保障了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