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国务院国资委定调混合所有制
曾瀞漪: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一个多月之后,上海市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公布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内容。三中全会之前讨论过的混合所有制问题,现在成了一个发展方向。在12月19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混合所有制是未来发展的重点,未来会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并且按照一企一策进行分类指导。在社会资本可以控股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可以全部退出。”您如何看待黄淑和的这个说法?其精神到底应该怎么落实?
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中国医药集团董事长宋志平(资料图片)
宋志平:其实,混合所有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里,就已经被当成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就是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比如民营资本、集体资本,交叉持股、互相融合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应该说,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一大创新。国外也有采取这种形式的,但是没有我们国家这么大规模地进行。这是我们国家经济改革的创新和突破。
混合所有制解决了什么样的问题?它解决了两个问题:第一解决了国有企业如何进行市场化改革的问题,也就是国有企业如何与市场经济接轨的问题;第二解决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如何共同发展、如何能够国民共进的问题。
通过混合所有制的方式,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使国企、国有经济能够增强影响力,能够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能够使民营企业借助国有企业的实力,进入过去不能进入的一些平台和领域,和国有企业一起平等发展。
通过混合所有制,把国企的实力和民企的活力结合起来,提高了我们国家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因而,这一次把混合所有制作为我们实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方式,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