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8 17:04:30 来源:水泥人网

河北:发布水泥等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冀政函〔2013〕15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1月26日

河北省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快实现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在全省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以下简称“四个行业”)集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加快推动“四个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为重点,以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为手段,按照“早动工早见效,提前完成有奖励”的原则,强化政府和部门责任,明确实施主体,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科技治污防污能力,实施强力攻坚和重点突破,力争通过攻坚努力,提前完成“十二五”确定的治污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四个行业”污染防治水平的全面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有效促进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主要目标

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2015年全面完成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的要求,加大力度,力争到2014年底,“四个行业”重点治污减排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毕。到2015年6月底,“四个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全部建成符合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减排设施,投运率和脱除效率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7.95万吨、31.69万吨和0.72万吨。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施污染治理工程。

水泥行业:完成43条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和11项余热利用项目。

(二)建设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对“四个行业”实行企业排污总量刷卡(IC卡)控制制度,实现对企业环境管理从浓度控制向浓度、总量双控制的转变。 2014年,完成“四个行业”186台钢铁烧结机、81条水泥生产线、152台燃煤机组、94条玻璃生产线主要污染物刷卡(IC卡)排污总量监控设备的安装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IC卡总量监控和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物料投加、投运率、处理效率、排放浓度、排放总量进行科学核查核实,完成刷卡任务。使用环保总量监控系统对企业许可排放量、已排放量、储存排放量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过程监控,根据企业许可排放量限值实行预警预告。对排放总量超过刷卡总量指标的,采取禁排等强制性措施,或依规实行排污权交易、租赁和加征超量排污费。

(三)健全排污许可证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省、市、县统一、规范、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体系,严格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的硬性约束。 2014年,对“四个行业”所有企业进行排放数据调查核实,确定主要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核定、公示企业的初始排污权指标。在核定和分配企业初始排污权基础上,建立企业许可排污量、实际排污量、削减排污量管理台账和企业可见、可查的排污总量数据库。建立排污标准、浓度、总量一体化的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排污浓度和总量双控制的原则,对企业严格依法许可,有效实现持证排污。全面加强现场核查和有效监管,严肃排污单位持证排污的法律责任。

(四)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按照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河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价格标准等相关文件。在排污权有偿使用试行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四个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

(五)开展污染防治“对标”活动。在“四个行业”内组织创建“清洁生产标杆企业”,定期公布标杆企业名单及其排放指标,并深入开展“对标”活动,非标杆企业逐一明确“对标”完成时限。“四个行业”所有企业应达到二级以上清洁生产标准,并通过省级审核。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重要操作岗位,全部实行持证上岗,全面提升企业治污减排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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