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省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快速发展,全年全省发展散装水泥总量达8809.67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完成年度发展目标的104.88%,比去年同期增加574万吨,同比增长6.97%。散装水泥量占水泥总产量的比率达63.44%,同比增长12.8个百分点。据测算,共节约标煤81.78万吨,减少大气粉尘排放34.8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1.35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31.05亿元。
山东是全国水泥生产第一大省,但还不是全国水泥生产强省,在新型干法水泥比例、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与先进省份还有一定距离。近年来,山东省各级推散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里的有关精神,紧紧抓住推散工作的关键点,创新性地开展推散工作,实现了全省推散工作的快速发展。
一是注重加强宏观指导,在做好城市推广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农村发散,培植了济南章丘、菏泽中联农村发散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农村散装水泥工作,提高了全省用散量。山东省散办与济南市散办进一步巩固、规范和完善了山东省农村推散示范园,规模不断壮大,示范园区目前占地600亩,水泥制品产销企业达到80余家,安置就业人员1000余人,现有散装水泥库及钢板罐80多个,年用散装水泥30余万吨,散装水泥使用率达100%。
二是抓好政策法规建设,依法推进散装水泥快速发展。为使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实现法制化管理,山东实施“以法兴散”。山东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把出台政府令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来抓,通过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积极争取省政府及主管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按照立法程序,《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草案)》目前已上报省政府办公厅,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有望在2009年出台。
三是全省各级散办结合山东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时机,提高新型干法水泥发散比重,加大商品混凝土“禁现”力度,扩大“禁现”范围,促进了商品混凝土的发展。除已出台“禁现”规定的济南、青岛、淄博、济宁、潍坊等市外,聊城的茌平、冠县,以及菏泽的单县、曹县城区等都已实施“禁现”规定。
此外,山东还积极推进干混砂浆的发展。目前,济南、青岛、淄博等地已有多家预拌砂浆生产线投产,济南鲁冠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已投产,填补了山东省湿拌砂浆规模化生产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