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2 15:29:36 来源:水泥人网

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经理用劣质品被判

明知开发商建设的是经济适用房,黑心企业和其经理王国栋,在提供给建设工地的混凝土里掺入不合格水泥、粉煤灰、矿粉,导致混凝土强度不达标。北京市一中院终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罚金20万元,判处经理王国栋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王国栋系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2010年1月至5月间,华跃腾飞公司与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大兴区旧宫三角地经济适用房及商品住房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在供应混凝土的过程中,华跃腾飞公司擅自更改混凝土执行的配合比,减少水泥用量,原材料中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水泥、粉煤灰、矿粉等,致使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合格。该公司生产、销售的C25、C30、C35三个品种的不合格混凝土总计方量为1532立方米,销售金额共计38万余元。

证人王某证实,他是华跃腾飞搅拌站名义上的技术总工程师。2010年的5月份,王国栋找到他说他们搅拌站近半年一直给旧宫三角地保障性住房的施工方运送混凝土,结果混凝土试块检测出有若干组不合格,为此北京市建委有关部门对盖到一半的楼进行检查,发现已盖的楼层所用的混凝土强度不达标。后他和王国栋到大兴旧宫三角地施工现场,用测量仪器检测了一下,发现混凝土强度才达到标准的50%或60%。他问王国栋:“你们做出的混凝土为什么强度低这么多?怎么配比的?”王国栋说:“为了控制成本,把原材料的配比偷偷改了,把便宜的材料多放一些,贵的少放一些。”

据悉,北京市住建委在预拌混凝土企业执法检查中发现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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