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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河南
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3日
联系人:李宏宽
电话:0373-3980808
监督人:马兴永
电话:03733980857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建材路10号
邮编:453011
二、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水泥助磨剂已由公司办公会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具备标的物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4、在公司使用效果理想或生产试验合格。
5、持有公司质量技术部质量情况证明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生产用水泥助磨剂350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2、报名通过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其中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暂定为2013年4月4日上午9点30分,开标时间:2013年4月4日上午10点,递交地点为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控楼二楼 。
4、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块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若仍不能打开,则宣布该投标人投标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