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进入新世纪水泥产业翻开新篇章
自1824年英国人阿斯普丁发明水泥以来,在这188年间,水泥作为基础原材料为人类的文明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水泥仍将是人类社会的主要建筑材料,还将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我国水泥产量只有66万吨,1978年改革开放时水泥产量也才6524万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规模扩大,我国水泥产业发展很快。进入新世纪,2000年水泥产量达到5.97亿吨。我国水泥工业经过六十多年发展和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到2011年水泥产量达到20.9亿吨,水泥产量自1985年以来连续27年居世界第一,成为世界水泥生产大国,水泥产量占到了全球一半以上。
一、科技创新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2000年,我国水泥产量虽然已近6亿吨,但产业主体仍然是立窑为主的小型企业,企业平均规模只有10万吨,仅为世界先进水平的六分之一到十分之一;代表水泥工业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新型干法水泥产量为9000万吨,仅占总产量14.1%,与发达国家90%的水平相比,相差甚远。我国采用湿法、落后回转窑及立窑生产的水泥占总产量的85.9%。在所有水泥窑中,日产700吨以上的窑外分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有80条,总生产能力只有4000万吨,代表国际先进水平的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生产线只有8条,其中6条是外资企业所有,生产能力1040万吨。其它落后小型干法回转窑和能耗高的湿法回转窑总生产能力6000多万吨。4.4万吨/年以下小立窑还有4400多条生产线。世界其他国家仅有200台立窑,而我国还有7883台。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技术装备主要依赖进口,调整结构,产业升级,缺技术、缺资金、缺政策保证。在2000年之前,建设一条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投资在7亿元左右,进口设备用汇在1000万美元左右;建设一条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线投资在16亿元左右,进口设备用汇在3000万美元左右。当时采用国产技术和装备只能够建设日产1000吨规模水泥熟料生产线,投资也需要3亿元左右。为了调整水泥结构,促进水泥产业升级,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成为主要任务。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如果不解决“低投资、国产化、上大压小”等问题,完成水泥结构调整的目标不可能顺利实现。当时建设的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亏损,企业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信心大减,曾经一度出现了“干湿”之争,新型干法水泥产业发展步履维艰。
通过科技攻关和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日产4000吨、5000吨、10000吨水泥成套装备全部国产化,而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装备国产化不仅彻底改变了我国水泥工艺技术和装备依赖进口的局面,实现了自给自足,而且还出口到世界多个国家,并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打入欧美市场。目前中国水泥装备已占国际市场份额35%左右。全球日产万吨水泥生产线有16条,而我国就占有9条。水泥技术和装备国产化,为水泥产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支撑。
二、宏观调控引导行业结构调整
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水泥消费将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水泥工业也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在新的时期,必须解决水泥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水泥工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整体发展方式粗放,不符合新型工业化的要求,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使得生态和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落后立窑水泥比重仍比较大,生产企业数量多,产业集中度低。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领导曾批示,“水泥产量不少,但小水泥太多,有个结构调整问题。”“我们同意有的地方建大水泥厂,但同时要关掉一批小水泥厂,你要上1000万吨的大水泥,必须淘汰几十个小水泥。”“抓紧制定水泥产业发展政策,加强规划,以实现对水泥行业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为落实国务院的领导批示,我委着手制定《水泥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确定我国水泥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原则,加快结构调整,上大压小,淘汰落后,加强和改进投资管理,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完善有利于发展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避免投资盲目扩张,促进水泥工业健康发展。
水泥产业按照党的“十六大”确定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控制合理的总量规模,依据规划和产业政策确定的原则,转变发展方式,最终达到产业升级的目的。在水泥市场需求旺盛的时候,只有尽快建设日产4000吨级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才能抑制小水泥的重复建设。只有用市场价格的办法,用质优价廉的大水泥去挤占小水泥市场空间,小水泥才能真正退出历史舞台。若是大的不建,小的不可能被淘汰,最后只能导致结构越来越不合理。根据水泥工业发展规划要求,国家加快结构调整,加强宏观引导,扶持大企业集团发展,坚持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方针,提高企业集中度和竞争力,鼓励日产4000吨级以上大项目建设,禁止建设任何形式的落后生产工艺。用市场办法淘汰落后,走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引导水泥产业有序发展。
2003年,水泥产业出现了产能过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项目清理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工业[2004]1791号),对水泥产业发展提出了差异化的发展方针,采取了有保有压的措施,明确支持加快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方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熟料基地的项目,鼓励地方和企业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各地根据本地区水泥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加快淘汰现有立窑及其它落后工艺水泥的目标和时间表,并严格禁止新建和扩建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水泥项目。2004年,国务院出台《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水泥除国家禁止类项目外,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2006年10月,国务院还批准了《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0号令)、《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发改工业[2006]2222号)两个对水泥产业发展起到纲领性作用的文件,这为水泥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