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2012年为民办“十件实事”的要求,营造干净、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市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活动。现拟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市民幸福感为着力点,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达到“规范行为、文明生产、提升形象”的目的。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重点是三金潭、长丰乡、白沙洲、舵落口、姑嫂树等区域内的混凝土搅拌站。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以混凝土搅拌车辆和砂石等原材料运输车辆漏洒、闯红灯、超速、超载等不文明行驶及车辆超高、随意倾倒残料为重点,同时对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场区的场地建设和生产环境(粉尘、噪音、污水)进行整治。
三、工作计划及整治目标
(一)工作计划
2012年完成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的混凝土搅拌车辆防漏洒设备加装,三金潭、长丰乡、白沙洲、舵落口、姑嫂树等重点区域搅拌站整治全面达标。
2013年三环线内除上述重点区域外的其他区域搅拌站整治达标,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开展辖区内相关搅拌站搬迁前期工作,市城乡建设委积极配合。
2014年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实施部分搅拌站的搬迁工作。
(二)整治目标
1.运输车辆
(1)混凝土搅拌车辆各项管理制度(保洁管理、安全文明运输、定期检查和进出场保洁验收制度等)健全并有效运行。
(2)配备混凝土搅拌车辆冲洗设备、专职保洁人员,保持车身干净整洁。
(3)混凝土搅拌车辆标识统一,车牌清晰,车况良好,行驶安全、文明。
(4)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的混凝土搅拌车辆加装防漏洒设施,三环线以外的其他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车辆进入三线环线以内的,也要加装防漏洒设施。
(5)砂石等原材料运输车辆文明行驶,无闯红灯、超速、超载、超高及漏洒现象。
2.生产场区
(1)各项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场区保洁、废料回收、污水处理、扬尘、噪音防治等)健全并有效运行。
(2)制订场内生产环保管理工作方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3)场内道路完好,生产场地硬化,地下沟槽通畅有效,场内无积水,生产污水不外排。
(4)场区内原材料堆场进行遮盖,原材料堆放分级、分仓。
(5)主要生产设备有收尘、防尘、降噪等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四、职责分工
市城乡建设委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及日常事务性工作,督导混凝土搅拌站场区文明生产,组织实施混凝土搅拌车辆防漏洒设施的加装。
市环保局负责对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环境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环境进行监测,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市城管局负责搅拌站周边道路路面洒水压尘、清扫保洁工作,对混凝土搅拌车辆、砂石等原材料运输车辆漏洒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对混凝土搅拌车辆、砂石等原材料运输车辆的行驶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上述车辆闯红灯、超速、超载、超高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混凝土搅拌站周边环境整治及混凝土搅拌站进出口道路以及地下管网的配套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所在区域内混凝土搅拌站的搬迁、关闭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调研、动员及自查阶段(2012年4月1日-10日)
开展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整治活动的前期调研工作,制订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要求及目标,召开全市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混凝土搅拌站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和自身实际制订相关工作方案,并进行自查自纠。
(二)检查整改阶段(2012年4月11日-2012年11月30日)
1.2012年4月11日-7月30日:市城乡建设委对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搅拌车辆、生产场区进行普查;市环保局对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环境进行一次检测。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对三金潭、长丰乡、白沙洲、舵落口、姑嫂树等重点区域内混凝土搅拌站的整治情况联手进行检查和监测,对存在问题的搅拌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召开上半年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通报上半年整治情况,探讨下一步整治重点。
2.2012年8月1日-11月30日: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对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且环保监测达标的搅拌站,市城乡建设委重新进行资质登记;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从业资格,禁止其在我市从事混凝土搅拌业务。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视察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场区整治情况。
3.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按照要求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辆、砂石等原材料运输车辆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项巡查,对运输车辆漏洒、污染路面、不文明行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
(三)考核验收(2012年12月)
1.2012年12月上、中旬: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总结,公告、公示整治结果,并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2.2012年12月下旬: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进行总结讲评。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建专班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办公。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让我市关于提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加强混凝土行业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到家喻户晓,鼓励群众参与、群众监督,充分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健全制度,务求实效
建立巡查督办制度。制订巡查督办制度及办法,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督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周组织一次巡查。
建立监督举报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受理相关投诉。
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对整治进度、优劣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通过会议、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通报。
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联络,做到职责分明,信息互通,齐抓共管。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制订《武汉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定》,促使行业管理工作标准化、常态化。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三环线以内及沿线
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城乡建设委拟订的《》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