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重庆市巫山县城乡建委获悉,从7月1日起,巫山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限制现场搅拌混凝土。建筑面积在1千平方米、混凝土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原则上必须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预拌混凝土。
部门:联合查处现场搅拌行为
据巫山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按一定成分,在混凝土搅拌站,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运输车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也被称为商品混凝土。
巫山县城乡建委已下发通知,对应该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必须明确标注使用预拌混凝土,否则初设审批及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同时城乡建委将会同交通、商务、环保、质监等多家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将责令停工并限期改正,逾期没有整改的,将被处以罚款。
企业:责任终身制保质量
在龙门街道梨早村的千载混凝土公司,两条生产线正在忙着生产。公司总经理沈骋介绍,公司建起了全封闭式环保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达120万方以上。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9001和9002质量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在质量的保障上实行的是终身制。”沈骋告诉记者,首先公司严把从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关,出厂后都有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在质量上,如果经相关权威部门实地监测,若存在问题,公司百分之百承担责任,而且承担因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引发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