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6 00:52:00 来源:水泥人网

秦岭水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ST秦岭 编号:临2009—020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9,681,76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7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6月4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7月1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7月1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秦岭水泥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共同遵循法定承诺:本公司持有的秦岭水泥的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秦岭水泥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就本次股改作出特别承诺:对于截止本次股改方案实施日未明确表示同意或无法表示同意支付股改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由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代为垫付对价,但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偿还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代为垫付的股份,并事先取得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的书面同意。

上述股东已严格履行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⒈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⑴2007年7月13日,公司107,687,568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第一次上市流通,股本结构变化表如下:

单位:股

项 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⒈国有法人

持有股份

195,796,016 -33,040,000 162,756,016
⒉其他境内法人

持有股份

155,883,984 -74,647,568 81,236,416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合计

351,680,000 -107,687,568 243,992,432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A股 309,120,000 +107,687,568 416,807,568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合计

309,120,000 +107,687,568 416,807,568
股份总额 660,800,000 0 660,800,000

⑵股改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于2007年7月19日至2007年8月7日在二级市场卖出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74,700股。

⑶因未履行借款合同义务,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7年8月9日将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所持有的公司流通股11,102,881股划转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行。

⑷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上海荣福室内装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89,328股划转给本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以偿还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由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垫付的对价股份,该部分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2008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划转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单位:股

项 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⒈国有法人

持有股份

162,756,016 2,089,328 164,845,344
⒉其他境内法人

持有股份

81,236,416 -2,089,328 79,147,088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合计

243,992,432 0 243,992,432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A股 416,807,568 0 416,807,568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合计

416,807,568 0 416,807,568
股份总额 660,800,000 0 660,800,000

⑸因未履行给付义务,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9年6月22日将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所持有的公司流通股6,000,000股划转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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