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7月1日-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下称:水泥厂)及其实际控制人铜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答复:除了水泥厂已于2009年2月19日向公司发函说明的与冀东水泥商谈情况事项外,截止目前且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按照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截止目前且在未来两周内,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下称:水泥厂)及其实际控制人铜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答复:除了水泥厂已于2009年2月19日向公司发函说明的与冀东水泥商谈情况事项外,截止目前且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按照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截止目前且在未来两周内,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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