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5月14日-2009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 年5 月15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5月14日下午15:00 至2009年5月1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伦
4、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25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6人,代表股份212,493,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10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160,979,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59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0人,代表股份51,513,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51%。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股东大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2,493,441股,经表决,同意为212,239,46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88 %;反对为253,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12%;弃权为0股。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以现金10亿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关联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山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7,798,050股,经表决,同意为97,533,96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73 %;反对为253,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26%;弃权为 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1%。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7,798,050股,经表决,同意为97,533,96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73 %;反对为253,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26%;弃权为 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1%。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9年4月29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13.26 元/股,即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7,798,050股,经表决,同意为97,533,96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73 %;反对为253,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26%;弃权为 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1%。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在该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7,798,050股,经表决,同意为97,533,96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73 %;反对为253,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26%;弃权为 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1%。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包括控股股东中材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其中,中材股份以现金10亿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
具体认购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中材股份不参与询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对象相同。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7,798,050股,经表决,同意为97,533,96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73 %;反对为253,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26%;弃权为 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1%。
6)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 控股股东中材股份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7,798,050股,经表决,同意为97,533,96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73 %;反对为253,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26%;弃权为 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1%。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7,798,050股,经表决,同意为97,533,96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73 %;反对为253,9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26%;弃权为 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