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从宁德市物价局获悉,为迅速平抑水泥市场价格,维护正常价格秩序,根据《价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并经省政府同意,自12月1日起,福建省对全省的水泥价格实行干预措施。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水泥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宁德市将于1日起对水泥价格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价格干预期间,除了运费外,水泥销售经营企业的进销差率不得超过5%,同城只能有一道批发环节,否则将予以处罚。
近期福建省水泥价格大幅上涨,给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为此,省物价局出台措施,实施水泥出厂价最高限价管理、限制销售环节和差率管理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据悉,宁德市尚无水泥生产企业,价格干预主要针对水泥销售经营企业。日前,市物价局已对水泥价格干预措施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县(市、区)物价局继续加强市场巡查、巡视。留存各经销点及进货点电话,及时监督,每日上报水泥价格,如发现异动及时报告。
此外,宁德市物价局还制发了《价格政策提醒函》送达水泥经营企业,传达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水泥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精神,并当场让经营者签署送达回证。市物价局将组织力量定期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行为的,则依法严肃处理,对屡查屡犯,拒不执行的经营单位将予以公开曝光,以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