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
【颁布单位】 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颁布日期】 20061017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文号】
【名称】
【题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产业升级,指导我国水泥工业健康持续发展,改变水泥工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整体竞争力不强的状况,实现水泥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我委制定了《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