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
【颁布单位】 镇江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文号】
【名称】
【题注】
发展散装水泥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水泥工业、建筑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镇江市“十一五”散装水泥发展规划。
一、散装水泥发展现状
“十五”时期是我市散装水泥事业快速发展的时期,全市散装水泥战线紧紧围绕“两率先,两步走”的奋斗目标,奋力拼搏,依法兴散,散装水泥工作成效显著。主要表现为:
(一)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散装水泥量1726.22万吨,年均增长23.64%,年均增加85.67万吨,跻身全国发散城市第18位。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由此带来显著的社会效益,“十五”期间因使用散装水泥节约包装纸10.36万吨,折合优质木材56.94万立方米,创综合经济效益7.07亿元,全年减少了60.41万吨水泥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有效降低了环境污染,在全市水泥生产总量扩张的情况下,保持了散装量与散装率同步提升的良好势头,2001年全市散装率为30.48%,2005年达62.9%,平均年递增8.11个百分点。句容市散装率已达到83%,率先基本实现了水泥散装化,丹徒区经综合评定达到示范县标准,被授予省级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县称号。
(二)散装设施初具规模
“十五”期间,散装水泥设施逐步从粗放型、简陋型转向高起点、规模化,为“十一五”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统计资料显示,5年来全市散装水泥发放能力增加240万吨,总发散能力达1000万吨以上;新增固定接收库37只,新增散装水泥流动罐490只;散装水泥运输能力大幅提高,目前全市共有散装水泥专用汽车212辆,装载量达3490吨位。随着散装水泥向深度拓展,我市发展预拌混凝土成效明显。“十五”期间,我市由一家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发展到现在的11家,全市共有混凝土搅拌车83辆,混凝土泵车15台,预拌砼生产能力达350万m3。
(三)管理体系、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十五”期间,经过新一轮机构调整,各地散装水泥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各辖市、区主管部门加强了人员配备,充实专职人员9人,各地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大。“十五”期间,我市先后出台了《镇江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生产的若干意见》、《镇江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关于在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告》等,为散装水泥向更高层次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四)散装水泥发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市散办以在《镇江日报》公开征集散装水泥标志为题,并配以诗歌,诠释发展散装水泥的重大意义。丹徒区在散装水泥车、水泥流动罐上打上宣传口号,发送一次性纸杯,制作公益性电视广告牌、专题片等大力进行发展散装水泥宣传。句容市在句容日报上整版刊登散装水泥政策法规,增强社会对散装水泥工作的了解。我市借助于影响力大、辐射面广的本市媒体扩大发散宣传,在宣传中紧扣广为关注的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两大热点,把发散工作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经济与资源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了发散工作在全市的地位,营造了浓郁的发散舆论氛围。
“十五”期间,我市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发展不平衡。先进地区散装水泥生产率达到80%以上,应用率近90%,而落后地区散装水泥生产率不到20%,应用率几乎为零。水泥生产企业发散率高的已达到90%,处全国领先水平,而部分企业目前还不具备发散条件。
二是政策调控力度不足。发展散装水泥涉及生产、运输、应用等诸多环节,目前仅靠征收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实施调控力度远远不够,对商品混凝土强制使用、干混砂浆普及推广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政策导向作用仍需进一步增强。
三是运作机制不适应散装水泥发展的要求。随着散装水泥工作向深度拓展,目前散装水泥的运作机制与散装水泥发展的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目前全市散办均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事业越发展,专项资金收取量越少,客观上造成了管理机构的生存和事业发展之间的对立,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十一五”发展散装水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法规建设为先导,围绕增加散装水泥供应量和提高散装率这一中心,推进散装水泥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协调发展,保持散装水泥供应量的持续稳定增长;以科技进步为动力,推动商品砼普及和干泥砂浆应用,达到建筑施工现代化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双重目的,实现散装水泥向深层次拓展;以队伍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职工队伍业务和思想水平,凝心聚力,与时俱进,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既定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目标计划
水泥产量:预计“十一五”期末达到1200万吨,比“十五”期末833万吨增加367万吨,年平均递增率7.6%;
散装水泥供应量:预计“十一五”期末达到960万吨,比“十五”期末524万吨增加436万吨,年平均递增率12.8%;
散装率:预计“十一五”期末达到80%,比“十五”期末63%提高17个百分点;
商品混凝土年供应量:由“十一五”期末的80万m3增加到250万m3,商品混凝土应用基本普及;
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十一五”期间建成2—3家,形成40万吨生产能力。
三、“十一五”发展散装水泥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政策调控,营造良好用散环境
继续坚持“十五”期间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及各种激励手段,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订扶持散装水泥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并逐步细化管理内容、程序和方法,使各项政策更系统、更全面、更具有操作性,充分发挥政策的调控作用。
(二)加强结构调整,优化企业发散能力
充分把握新型干法水泥的发展机遇,利用先进技术,加快传统水泥生产技术、工艺替代改造,坚决淘汰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质量低劣、劳动强度大的落后生产工艺,从根本上解决散装水泥发放能力弱、发散设施落后的状况,以适应我市散装水泥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十一五”期间要加大资金投放力度,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形成一批高起点、规模化的生产企业。对生产规模小、工艺设备落后的生产企业进行政策引导,添置散装水泥发放设备,逐步向水泥粉磨站发展。无论是新厂建设还是老厂改造,均要按散装率70%以上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大力推行适用新技术,采用无尘装料、自动计量、微机监控等新技术,以充分发挥散装水泥的优越性。
(三)加强市场开拓,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十一五”期间要努力扩大散装水泥市场的覆盖面,提高市场占有率。一是立足稳定和扩大本地市场,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使用散装水泥。二是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农村建房、农田水利建设和乡镇企业每年都要大量使用水泥,发展散装水泥的潜力很大,要总结交流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先进经验,开拓适合农村发散的新路子。三是拓展外地市场,及时获取建设项目信息,扩大我市散装水泥销售渠道。四是充分发掘我市大型水泥企业自备码头的优势,将我市散装水泥打入国际市场,扩大外销,增加散装水泥出口量。
(四)加强“禁现”力度,提升散装水泥应用水平
发展预拌混凝土,是散装水泥使用的高级形式和必然要求,是保护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商品混凝土的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将为散装水泥大规模生产、使用和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条件。参照先进城市经验,我市要扩大禁止现场搅拌的范围和监督查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将预拌混凝土纳入工程标底,凡是不符合此条件的,不予进入工程招投标;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实行跟踪管理,深入预拌砼生产和使用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建立违规举报制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行为。目前,砌筑砂浆、抹灰砂浆还需现场拌制。若要彻底杜绝现场搅拌,必须发展干混砂浆。根据我市城区年建设总量,适度发展2-3家干混砂浆生产厂,实现砂浆生产产业化,彻底杜绝城市砂石料造成的跑冒滴漏,既维护城市形象,又保证砂浆的性能质量。
(五)加强专项资金征管,加大发散事业投入
保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足额征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调控作用。对于足额上交的企业和单位给予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设备设施建设贴息和资金补助,对当年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同时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设施设备建设上来,有效推动散装水泥事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