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9 17:14:22 来源:水泥人网

关于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水泥人网

【时效性】

【颁布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文号】 鲁政办发〔2010〕27号

【名称】

【题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省政府令第219号),现就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建材下乡工作正在逐步展开,水泥是建材下乡的重要产品之一。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水泥生产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不仅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效率的作用,而且能够降低建设成本、为农民节省支出,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措施

(一)制定农村散装水泥发展规划。根据我省新农村建设要求,进一步扩大农村散装水泥供应能力,争取2010年全省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43%。到2012年,全省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55%。各市、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农村散装水泥发展规划。

(二)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农村散装水泥网点建设。鼓励水泥生产和经销企业利用已有的农村水泥销售网络,向农村投放散装水泥配送、储存设备,改建和新建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和配送站。鼓励水泥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向周边农村用户销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争取每个乡镇每年根据农民需求新建2—3个散装水泥销售网点,争取2010年建成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3500个左右,到2012年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达到10000个,基本完成农村地区散装水泥销售网络布点工作。

(三)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学习推广章丘市以农村集中预制构件使用散装水泥为特点的“山东省农村使用散装水泥示范园区”、菏泽市“小散罐”物流配送模式、桓台县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和小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等典型经验,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引导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高起点发展。

(四)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质监、工商部门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质量检测能力,加大对农村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质量保证。

(五)加大科研开发力度。积极组织、扶持有关科研单位、生产企业研制开发适合农村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把农村推广散装水泥设施设备标准化、系列化,不断提高农村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和规范化、规模化程度。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散装水泥是建材下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散装水泥惠农的具体措施,为农民节省更多的建设开支。

(二)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大企业在组织农民建房中采取合作建房、土地置换、资金补贴、招标采购等方式,向农民或建设单位直接供应散装水泥。

(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向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倾斜,加大对建设农村销售网点、购置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扶持力度。

(四)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开拓农村市场。要采取直供销售等办法降低供应价格,供应农村的散装水泥价格至少每吨应低于同品种袋装水泥15元以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和建材行业协会等要搞好组织和协调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生产企业、工程建设单位,抓好组织实施。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的具体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推广散装水泥的重大意义,共同推进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散装水泥意见通知

抄 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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