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
【颁布单位】 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委
【颁布日期】 2010-07-30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文号】
【名称】
【题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国家工信部《关于下达201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251号)精神和工作要求,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各市人民政府上报名单基础上,经初步审核,汇总形成了《浙江省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及企业计划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需反映问题,请与省协调办联系。联系人:沈吉祥,联系电话:0571-8705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