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 2010年7月13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下称:华伦集团)管理人(下称:华伦管理人)于2010年7月5日致公司子公司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下称:人民水泥)函件:关于人民水泥向华伦集团申报的共计人民币5100万元债权的补充证据资料已收悉,华伦管理人经审查,发现人民水泥申报的债权系其对外负债,华伦集团只是担保偿付该笔款项,人民水泥在对外偿付债务后,主张华伦集团承担偿付责任,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因此,正式确认人民水泥申报的该笔债权数额为0。鉴于此,公司将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省富阳[0.41 0.00%]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述债权确认异议诉讼。
公司依据2009年报中所列示华伦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余额,分别在今年的4月和5月向华伦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及补充申报,截止目前,经华伦管理人审查并确认的债权金额为普通债权24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