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 2010年6月17日下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先发率省人大城建环资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领导一行30多人,到长丰海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执法检查。合肥市人大、市政府及长丰县等有关方面领导陪同检查,长丰海螺公司热情接待了执法检查组。
在现场,长丰海螺董事长、总经理刘陈向检查组一行介绍了公司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节能环保设备的配置及日常运行管理等方面情况。
随后的汇报会上,检查组一行听取了长丰海螺公司生产经营、工业废渣利用、贯彻执行清洁生产法和节能减排成效等情况汇报。
公司领导介绍生产工艺及节能环保设备运行等情况
座谈时,朱先发副主任首先对长丰海螺整洁优美的现场环境和在贯彻清洁生产法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朱先发副主任说,我对海螺的情况十分了解,池州、铜陵、枞阳、芜湖海螺等公司我都去过,海螺集团在以郭文叁为首的班子带领下,近年来在促进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贯彻清洁生产法以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在结合水泥生产特点所开发的余热发电、城市垃圾焚烧等新兴产业板块走在了同行业的前列。
当前水泥产业同钢铁、玻璃等行业一样,都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促进当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是摆在各级政府和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要深入加以研究。海螺在这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海螺集团在全国和省内都是叫得响的企业。
近年来,长丰海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积极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大环保治理技术和资金投入,项目环保资金投入占总投资比重的25.76%,并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项目全部通过环保验收,并实现达标排放。公司在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持续推进节能减排,积极使用各种工业废弃物,努力实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公司自投产以来,累计使用粉煤灰、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工业废弃物200多万吨,公司先后荣获2005年-2007年合肥市先进集体、08年合肥市环保先进单位,并多次获得长丰县突出贡献企业等光荣称号,为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