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2009年全省万元GDP能耗降低5%的节能目标,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设区市在下达万元GDP能耗年度降低率、累计降低率指标的同时,下达了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指标,使各市对当年度能源消费增量心中有数。能耗增量控制数指标是根据各设区市所报的GDP计划增长率和万元GDP能耗降低率目标计算的。GDP实际增幅超过计划增长率的,若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好于确保目标,可相应增加能耗消费量;否则,超出增量控制部分将在下一年度增量指标中扣减。
实施关停预案严控能耗反弹
2009年三季度,在国家扩内需促增长政策带动下,河北省经济明显回升。但与此同时,能耗水平也出现了快速反弹的势头。针对这种情况,省政府及时召开全省节能工作紧急调度会,出台了缓投新建高耗能项目、关停产能过剩产业部分企业等“六条措施”,并在《河北日报》刊登。同时,责成能源消费量增长迅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难度较大的沧州、承德等市制定高耗能企业关停预案并适时启动。措施出台后,先后对77家高耗能、低产出企业实施限产关停,有效遏制了能耗快速反弹势头,确保了年度节能目标的实现。
淘汰落后产能措施效果明显
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难度大。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曾亲自带队,分赴邢台、邯郸、唐山等市现场一一督导,当天拆除高炉24座、转炉3座,打响全省钢铁淘汰落后产能集中行动第一战。省发展改革委年初下达了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明确了炼铁、炼钢、焦化、电力、水泥、玻璃、造纸、铁合金、酒精等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并层层落实到企业和设备。并建立了淘汰落后考核机制,对不能完成任务目标的责任人实行问责制,促进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9年,河北省完成国家下达的炼铁、炼钢、焦炭、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6个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全年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900万吨,炼钢产能400万吨,焦化产能272万吨,水泥产能195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710万重量箱,关停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其中焦炭、水泥两个行业提前完成“十一五”淘汰目标任务,水泥行业当年实际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是国家下达任务的3.4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