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峰公司不少职工的眼里,久久公司的“身世”充满疑惑
【水泥人网】2003年,江西青峰水泥有限公司(国企,以下简称青峰公司)购买了萍乡矿业集团下属的矿务局水泥厂,其中青峰公司以水泥抵债500万元,职工集股300万元。之后由青峰公司8位领导代表集股职工,注册为股份制的江西久久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久公司)。
2005年增资扩股后,代表职工持有股权的人变更为其中一人,同时还加入一位新股东。2008年,两位股东将久久公司整体转让。对一连串的股权变更,有不少职工不知情,称他们的股东权利遭到侵犯。
围绕久久公司的注册性质、股权转让是否涉嫌暗箱操作、公司管理“不公不私”是否合理,引发了许多质疑。
迷雾重重的股权转让过程
5月21日,萍乡,久久公司。
天空正飘着细雨,久久公司在加紧生产,刘春良连身上的灰都没来得及拍,指着沾满污物的工作服说:“我刚刚从车间出来。”
刘春良是久久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志明的儿子,公司现在主要是他在负责管理。刘春良称:“为了经营好这个公司,我们前后投入了4000多万元。”
2008年,刘志明从原青峰公司副总经理张兴豪手中收购久久公司时,连债权一并购买。
青峰公司部分职工称,最早是青峰公司和1000多名职工出资购买的久久公司,股东本来应该是他们和青峰公司,但久久公司转让了,他们却不知情,“没经过我们同意”。
时隔七年,还有职工以为“久久公司属青峰公司”,质问青峰公司怎么把“国有企业”卖给了私人?
两份出售协议埋下纷争伏笔
要揭开久久公司的“身世”,还得追溯到2003年。
当年,萍矿集团向青峰公司出售了旗下的萍乡矿务局水泥厂(即现在的久久公司)。
为了筹集购买资金,2003年2月21日,青峰公司向单位职工下发了募股通知,之后,青峰公司1000多名职工筹集资金300万元,而另外500万元由青峰公司用水泥抵付。
2003年4月4日,“矿务局水泥厂和青峰水泥公司资产整合签字仪式”在萍乡市安源宾馆举行,相关市领导也出席了这一仪式。
由于购入的萍矿水泥厂是多元化投资,当初的募股通知称“股东享有分取红利的权利和承担公司债务的义务”,为此,青峰公司启用了一个临时的公司名称,“萍乡市新久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而且在协议上盖上了公章。
但意外情况出现了,按原青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新林的解释是,他代表该公司股资进行注册时被拒。“我们没有想到‘新久久公司’注册不了,因为股东里面不能有国有资产,募股的职工也必须是在下岗之后才能成为股东,而且股东人数不能超过15人。”
在这种境况下,青峰公司的出资被视为借贷的往来款。于是,由青峰公司8位领导代表1000多名职工持有股权,并重新签订了出售协议。
2003年12月19日,青峰公司重新注册了久久公司(股份制私企),法人代表为李新林。
而两份内容相同、购买方却不同的协议,尤其是“青峰公司的出资被视为借贷的往来款”,为后来的纷争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