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6 15:56:09 来源:水泥人网

水泥散装设备电动流量控制阀

【数据库】

【标准名称】 水泥散装设备电动流量控制阀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标准名称(英)】

【标准号】 JC/T 609-1995

【标准发布单位】

【标准发布日期】

【标准实施日期】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散装用电动流量控制阀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木标准适用于水泥散装用电动流量控制阀(以下简称流量控制阀)。

 2 引用标准

GB/T 1804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末注公差 GB 9439灰铸铁件 GB/T 13306标牌 JC 401.2建材机械用碳钢和低合金钢铸件技术条件 JC 401.3建材机械用铸钢件缺陷处理规定 JC 401.4建材机械用铸钢件交货技术条件 JC/T 402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JC/T 406水泥机械包装技术条件 JC 532建材机械钢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ZB Q92 002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

 3 产品分类

3.1结构型式流量控制阀由圆筒形流量阀和电动执行机构组成。 3.2型号型号寿示方法规定如下: FL D□│││││└───进料口内径公称宽度,mm│└─────电动式代号└───────流量控制阀代号 3.3标记示例进料口内腔公称宽度为300mm的电动流量控制阀:电动流量控制阀FLD 300 JC/T 609 3.4基本参数基本多数见下表:参数名称单位型号 FLD250 FLD300 FLD400 FLD500 FLD630参数值进料口内腔公称宽度 mm 250 300 400 500 630最大流量1) m[3]/h 150 180 280 345 540阀物料流通面积 m[2] 0.014 0.017 0.026 0.032 0.051电动最大转角(°)90执行输出信号 mA 4~20机构动作时间 s 25注:1)最大流量以物料流速3m/s计算。

4 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佯和技术文件制造、安装和使用。凡本标准、图样和技术文件末规定的技术要求,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材行业及机电行业的有关通用标准的规定。 4.1.2机械加工部位线性尺寸的末注公差按GB/T 1804中的m级。 4.1.3焊接件应符合JC532的规定,其中焊接接头表面质量不低于Ⅲ级;尺寸允许偏差不低于c级。 4.1.4铸铁件应符合GB 9439的规定。 4.1.5铸钢件应符合JC 401.2-401.4中的规定。 4.2使用条件 4.2.1流量控制阀的充气管道进口处应设置调节阀。 4.2.2流量控制阀送的水泥含水量应不大于1%,温度不高于120℃,无杂渣及团块。 4.2.3安装斜度应在6%~14%范围内。 4.2.4流量控制阀需要风压4.0-5.KPa,需要风量1.5-2.0m[3]/m[2].min。 4.3使用性能 4.3.1流量等参数应符合3.4条表中的规定。 4.3.2流量控制阀应能正确可靠地控制物料流量。 4.3.3流量控制阀工作时,各法兰结合处均不得有泄漏。 4.4装配要求 4.4.1所有零件必须检验合格方可装配,外购件、外协件必须按有关标准检验,并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方可组装。 4.4.2透气层装配应符合ZB Q92 002中的有关规定。 4.4.3壳体法兰结合面应严密无泄漏。 4.4.4电动执行机构应使流量控制阀达到全开全关。 4.5涂漆防锈要求产品涂漆防锈应符合JC/T 402的规定。 4.6外观质量要求产品外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和其他损伤。 4.7安装要求流量控制阀与相邻部件连接处应严密无泄漏。 4.8空截试运转要求 4.8.1流量控制阀动作应灵活,无异常音响。 4.8.2各连接处应无漏气现象。 4.8.3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应正确可靠,满足最大开度及动作时间的要求。 4.9负载试运转要求 4.9.1负载试运转应达到4.3条的性能要求,并不因流量控制阀影响相关设备发挥应有的输送能力。 4.9.2流量控制阀的开度应与电动执行机构输出信号相对应。

5 试验方法

 5.1空载试运转 5.1.1试运转条件:流量控制阀组装合格。 5.1.2测试方法 a.流量控制阀开闭不少于10次; b.试验压力为8kpa,保压5min,检查有无漏气现象; c.电动执行机构带动圆筒阀开度从容至最大至零。 5.2负载试运转 5.2.1试运转条件 a.空载试运转合格; b.系统供料。 5.2.2启动流量控制阀进行试运转检查,配合水泥散装机装车不少于30次。

6 检验规则

每台中品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有关技术文件方能出厂。 6.1检验分类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完成的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l、4.4、4.5、4.6、4.8、7.1、7.2条。 6.3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本标准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每3年至少一次; d.产品停产1年后,恢复生产时。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流量控制阀应在适当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志及标牌。标牌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 l3306中的有关规定,内容包括: a.产品名称、型号及标准代号; b.主要参数; c.出厂编号和日期; 4.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7.2产品包装及随机文件应符合Jc/T 406的规定,并适应陆路、水路运输要求。 7.3流量控制阀在安装使用前,制造厂和用户均需要将零部件妥善保存及保管,严防变形,锈蚀和损坏。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建材局建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无锡建筑材料仪器机械厂负责起草,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国家建材局标准化研究所参加。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晓坪、张顺金、高琪、程希云、曲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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