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4月23日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海泉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72,774,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以172,774,9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942%,0股反对,1股弃权,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以172,774,9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942%,1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以172,774,9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942%,0股反对,1股弃权,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报告》。
(四)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以172,774,9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942%,0股反对,1股弃权,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3,209,764.52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40,743,160.6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7,533,396.11元。鉴于公司未弥补完亏损,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2010年度流动资金。
(五)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以172,774,9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942%,0股反对,1股弃权,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六)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以172,774,9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942%,1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以172,774,9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942%,0股反对,1股弃权,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以172,774,9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942%,0股反对,1股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文:"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为:"第一百七十条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华、李艳芳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汇编
(二)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