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10-006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否决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次会议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提出新提案的股东情况:华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9,120,8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08%,于2010年4月1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提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贵公司第六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贵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作为贵公司第二大股东,我方认为贵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但在查阅相关规定后发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需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顺利发行,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提出关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续发短期融资券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2009年7月7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发行短期融资券6亿元人民币,比同期贷款减少财务费用1,200万元,既拓展了公司融资渠道,又降低了公司资金成本。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公司阶段性的资金压力,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1、本次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注册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优化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或部分项目资金缺口,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在注册成功后两月内首期发行6亿元,期限三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第二期发行6亿元,期限五年。
2、本次公司短期融资券计划发行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期限为365天,承销方式为全额包销或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后公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银行借款总额控制在年度预算以内。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22日9:00;
2、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关山二路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公司武汉业务中心1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木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