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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⒈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于2010年3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⒉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议案。
⒊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或变更会议通知已列明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272,230,4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2%,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子敬先生主持。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斌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经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⒈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同意票272,230,43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⒉批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72,230,43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⒊批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72,230,43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⒋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272,230,43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⒌批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0,11l,801.79元,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630,119,255.43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10,231,057.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票272,230,43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⒍通过《关于受让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60,152,01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200股
在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和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建材公司放弃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权。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数为60,152,017股。
⒎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定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同意票272,230,43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⒈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⒉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⒊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