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刚刚公布了2009年的财务报表,共实现营业收入69.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811元,与2008年相比分别增长了51.85%、125.9%和102.75%。此外,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由上年的10.20%增加到今年的15.45%。
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共生产水泥 2,981 万吨,同比增长45%;生产熟料2,750 万吨,同比增长56%;销售水泥2,956 万吨,同比增长43%。
2009年,冀东水泥产量的大幅提高,得益于公司新建和收购兼并策略,让公司水泥产能从2008年的4,000 万吨跃升至6,000 万吨。经营区域拓展到1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实现了跨越式增长。截止 2009 年底,湖南临澧、山西闻喜、山西大同一期、内蒙古阿旗、重庆江津一期、内蒙古二期项目6 条生产线建成投产。完成了收购奎山水泥项目,启动了秦岭水泥重整工作。
由于2006年到2008年,冀东水泥用于年终分红的金额分别达到了0.963亿元、1.155亿元和1.213亿元,加上公司2009年的业绩又有了大幅得高,因此,投资者都对年终分红抱有很大希望。
实际上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的确相当可观。2009 年度,冀东水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98亿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63亿元,扣除2008 年分配的现金股利1.213亿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48亿元。然而,冀东水泥却最终推出了“不分配”的方案,这让投资者十分失望。
也许有的投资者会问,是不是因为公司货币资金不足或者是现金流量过于紧张?从资产负债表看来,公司2009年年末的货币资金是30.45亿元,比年初的20.62亿元,增加了将近10亿元。而从公司的现金流量表来看,2009年的现金流较08年有了很大改善。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7亿元,与08年的6.29亿元相比,增加幅度高达213%,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由08年的0.52元提高到09年的1.62元。由此看来,公司不进行年终分红,应该另有原因。
从年报可以看到,冀东水泥有大批工程项目在建,这需要大量资金。根据公司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2010年,公司唐县、涞水、启新迁建、三友二期、滦县二期、大同二期、阳泉、包头、凤翔、烟台、江津二期、合川、璧山、平泉等14条熟料水泥生产线在建,其中11条生产线2010年内竣工投产,阳泉、平泉、涞水三个项目预计2011年初建成投产。不仅如此,公司的负债总规模也由2008年年末的64.27亿元,迅速提高到2009年年末的139.04亿元,增幅高达116%。其中,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分别高达66.16亿元和72.88亿元。
由此看来,公司不进行分配是为了将资金“用于公司发展”的解释,并非没有根据。不过,如果处理好公司发展与回报股东的关系,却是每一家上市公司都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如果一味以公司发展为由,而不给予投资者分红,这实际上也是上市公司“重融资而轻回报”思想意识的一种表现。冀东水泥显然又在再一次重复许多上市公司已经一次又一次地重演了的这个故事,又再一次为中国股市“重融资轻回报”添上浓浓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