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10年内择机参照二级市场价格出售公司所持的300万股兴业银行股票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在农行永安支行的借款总计3000万元(将分别于2010年3月31日及9月27日各到期1500万元)到期归还后再贷,拟继续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三、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2日下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